对市人大八届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郭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校车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私家车拥有量的大幅度上升,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激增。特别是学生上、下学时段,接送孩子车辆类型复杂,加上部分学生家长交通意识差,往往造成学校门口的交通拥堵,给社会大众的生活带来不便,也给孩子本身带来很多安全隐患。根据《河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科学合理调整学校(教学点)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作为行业监管部门,三门峡市教育局将结合实际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教体局依法制定、科学合理调整学校(教学点)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提请当地县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为营造良好的上下学交通秩序,近年来,市教育局认真落实部门职责,下发《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通知》(三教文〔2019〕327号),会同公安部门共同制定《2021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方案》(三公〔2021〕29号)、《2021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办法》(三公〔2021〕1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三教安法函〔2022〕1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三教安法函〔2023〕89 号)、《三门峡市教育局 三门峡市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遵规守纪 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三教文〔2023〕117号)、《三门峡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教育系统强化师生交通安全十条硬措施》的通知》(三教文〔2024〕88号)等文件,召开全市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动员会,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持续开展校门口交通秩序整治,聘请学生家长等志愿者等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校门口交通安全。
一、不断强化“护学岗”执勤。
在学生上下学期间的高峰时段,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安、教职员工和家长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维护学校门口学生上、下学秩序,协助指挥交通,规范家长接送孩子停车,以进一步减轻学校门口交通负荷。
二、完善校门口交通基础设施。
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完善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识,对乱停乱放、随意掉头、转弯,车辆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抓拍和惩罚。同时合理增设、规范学校周边的临时停车位,引导车辆有序进出。
三、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会同市委政法委共同制定了《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三平安办〔2021〕9号),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建设、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校园安全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平安校园”创建等9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安乱点整治等,不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平安。
四、采取学生错峰错时上放学措施。
各学校采取不同年级段错峰上放学措施,让接送孩子的车辆错时到达学校,有条件的学校开通多个通道,在上放学时段学生分批出入,缓解校门口车辆停放和通行的压力。
五、加强学校安全教育。
一是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做到每校有计划、有教案、季节变化有专题。二是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加强与属地公安交警等部门配合,通过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交通民警进校园宣讲活动。三是深化家校联动教育模式。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传播带动作用,引导和督促广大家长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四是结合国家法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发挥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载体作用,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法规和出行安全、乘坐校车安全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安全防范意识和习惯。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指导学校健全完善“一校一册”交通分流疏导方案,推动全市更多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学生错时放学计划,合理分流学生进出校园,缓解交通压力。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