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教育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教育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行政权力清单,经研究,形成《市直教育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科室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加强行政指导。同时,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短时期内再次违法的,依法予以严惩,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律精神,依法维护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
附件:1.市直教育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
2.承诺书(参考样式)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