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公告
按照《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体卫艺〔2023〕109 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并择优向省级部门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质,基地定位布局科学合理,开发有适合不同学段的特色主题课程,教育教学设施配套齐全,配备劳动教育课程教师或讲解员、专职教辅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有针对学生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消防、应急等设施设备齐全,整体通过消防验收。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对象
在三门峡市域内,由政府、学校或社会力量举办,可承接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基地、场所等。
三、申报数量
各县市区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灵宝作为国家级劳动教育示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推荐数量不超过4个。各高等学校、直属学校及机构,限报1个。
四、申报程序
(一)自评申报
各单位对照《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进行自评并填写评分表。总分100分,自评85分以上可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二)属地推荐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报情况,认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拟申报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进行实地考察,按分配名额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各高等学校、直属学校及机构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三)评审认定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对申报的基地进行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能达到《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条件要求的,确定为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初选名单,并择优向省级部门推荐,并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发文认定、授牌。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劳动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申报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积极推动县(区)级劳动教育基地的创建遴选工作。
(二)坚持质量标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把准入门槛和质量关,切实做好基地申报、推荐各环节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毋滥,为学生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提供有力支撑。凡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的单位,经核查属实的,五年内取消申报基地资格。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劳动教育宣传,引导学校和申报单位规范安全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总结劳动教育基地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开展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请负责推荐的单位将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申报书、评分表、反映申报基地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支撑材料(附件3)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连同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 2023 年9月5日——9日报送或邮寄至三门峡市教育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398-2816652
电子邮箱:smxmyly@163.com
地 址:三门峡市教育局207室
附件:1.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三门峡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名单汇总表
3.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材料模板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