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崤函小学安全制度
三门峡市崤函小学
财产、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巡查时间和人员由当天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根据值班制度每天按时巡查,总务处人员每天对全校安全进行巡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巡查项目主要如下:
1.水电暖设备、管线、开关及其它配套设施是否完好。
2.人走关电、关水习惯是否养成,是否有浪费水电的现象。
3.是否有违规接电现象。
4.用电是否有安全隐患。
5.是否有破坏校产行为。
6.是否有校产流失现象,对流失的校产是否及时追查。
7.校园内是否有乱扔的校产,是否有人收拾、追查。
8.是否有偷盗校产行为。
9.门卫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10.学校所有大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落锁。
11.是否有车辆在校园内和大门口违规停放。
12.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标识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13.室内无人时,门窗是否关紧锁牢。
14.校园设施是否完好,有无缺损。
15.提前做好雨季防汛、冬季防雪、防冻、防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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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防火巡查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用电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
二、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每日用电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用电防火巡查。其它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用电防火巡查,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和部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巡查内容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规定内容进行。
四、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五、重点部位的巡查记录必须每月上报学校,其它部门也应做好用电防火巡查记录,并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六、 学校应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工作纳入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并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用电防火巡查档案,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
七、学校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学校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学校的用电防火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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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制度。为了建设有序、安全、和谐的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的状态。
二、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学校大门和电动门保持关闭状态。
三、门卫人员上岗期间统一穿着保安制服,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保安应手持钢叉,在规定时间之前双岗到位,确保师生安全。
四、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首先与被访人员取得联系(或门卫帮忙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进入学校接待室等候会见,并做好登记工作。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区。
五、上课期间,不准学生随意出校,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由家长签字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六、教师上课期间外出,必须有校领导批示的临时出门条,门卫见条后方可放行,临时请假条存档备查。
七、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需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八、学校放假期间门卫需要对所有进出学校的车辆进行登记。
九、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实验物品,必须由实验员带入并登记。
十、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或贵重物品,要请示学校负责人,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十一、学校门卫要每天做好校内防盗门的开启及关闭工作,正确开启警报装置,切实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十二、放学后确认无师生滞留时,检查所有教室、办公室及其他场所是否已关门上锁;
十三、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等及时准确发送,做好门卫电话的接听、转接,保证联系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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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三、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各室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名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 119” 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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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和杜绝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2.领导小组、各年级和各处室,对所管辖和活动的区域,定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排查,并以书面形式报总务处。总务处建立校舍安全检查记录台帐 ,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并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
3.检查内容为:(总务处全面、年级处室活动区域为重点)
校园围墙、房屋等的全面检查。观测屋面渗漏、粉刷层及瓷砖脱落、墙面开裂渗水、门窗脱落、 卫生间渗漏、楼梯栏杆松动、阳台雨棚下垂、围墙倾斜等隐患。
学校电力设备、防雷设施、消防设施、水管网设施等一些特种设备和设施的配置使用情况。
校内立面装饰、室内外吊挂构件(如吊灯)、旗杆、宣传窗、广告牌和各类车棚、钢棚等简易构件、设施是否牢固。
学校用电的检查和维修,在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安全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闲置校舍的安全管理,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彻底封闭或隔离,设置警示牌,杜绝学生在附近玩耍和进入,确保安全。
4.政教处、办公室、工会要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5.政教处、办公室要密切注意校园周边施工(如校外道路施工等),对校内建筑物安全、师生通行等产生影响的,加强警戒,与施工单位密切沟通。
6.政教处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教务处、教科室在日常教学管理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要切实提高功能室管理人员及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功能室的安全管理水平。
8.教务处对功能室要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对功能室的水电安全、防火防盗、危险品使用等方面进行细致、全面地检查,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10.每一位教师,学生都有义务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发生应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防止不必要情况发生,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