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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崤函小学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3-08-25 21:20 来源:三门峡市崤函小学

三门峡市崤函小学

财产、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巡查时间和人员由当天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根据值班制度每天按时巡查,总务处人员每天对全校安全进行巡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巡查项目主要如下:

1.水电暖设备、管线、开关及其它配套设施是否完好。

2.人走关电、关水习惯是否养成,是否有浪费水电的现象。

3.是否有违规接电现象。

4.用电是否有安全隐患。

5.是否有破坏校产行为。

6.是否有校产流失现象,对流失的校产是否及时追查。

7.校园内是否有乱扔的校产,是否有人收拾、追查。

8.是否有偷盗校产行为。

9.门卫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10.学校所有大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落锁。

11.是否有车辆在校园内和大门口违规停放。

12.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标识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13.室内无人时,门窗是否关紧锁牢。

14.校园设施是否完好,有无缺损。

15.提前做好雨季防汛、冬季防雪、防冻、防滑工作。

16.摄像头是否正常。摄像头位置大门口2个,旧楼会议室墙头3个,2楼电教室门口1个,体音美办公室门口墙角3个,广播室门口墙角1个,新楼图书室门口墙角3个,新楼背后2个,餐厅门口1个,控制器2个一个在门卫室,一个在张主席办公室。摄像头管理由总务处管理,需要调出摄像内容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董剑敏老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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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防火巡查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用电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

  二、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每日用电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用电防火巡查。其它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用电防火巡查,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和部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巡查内容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规定内容进行。

  四、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五、重点部位的巡查记录必须每月上报学校,其它部门也应做好用电防火巡查记录,并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六、 学校应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工作纳入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并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用电防火巡查档案,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

七、学校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学校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学校的用电防火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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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制度。为了建设有序、安全、和谐的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的状态。

    二、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学校大门和电动门保持关闭状态。

三、门卫人员上岗期间统一穿着保安制服,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保安应手持钢叉,在规定时间之前双岗到位,确保师生安全。

四、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首先与被访人员取得联系(或门卫帮忙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进入学校接待室等候会见,并做好登记工作。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区。

五、上课期间,不准学生随意出校,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由家长签字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六、教师上课期间外出,必须有校领导批示的临时出门条,门卫见条后方可放行,临时请假条存档备查。

七、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需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八、学校放假期间门卫需要对所有进出学校的车辆进行登记。

九、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实验物品,必须由实验员带入并登记。

十、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或贵重物品,要请示学校负责人,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十一、学校门卫要每天做好校内防盗门的开启及关闭工作,正确开启警报装置,切实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十二、放学后确认无师生滞留时,检查所有教室、办公室及其他场所是否已关门上锁;

十三、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等及时准确发送,做好门卫电话的接听、转接,保证联系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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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三、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各室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名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 119” 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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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和杜绝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2.领导小组、各年级和各处室,对所管辖和活动的区域,定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排查,并以书面形式报总务处。总务处建立校舍安全检查记录台帐 ,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并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

3.检查内容为:(总务处全面、年级处室活动区域为重点)

校园围墙、房屋等的全面检查。观测屋面渗漏、粉刷层及瓷砖脱落、墙面开裂渗水、门窗脱落、 卫生间渗漏、楼梯栏杆松动、阳台雨棚下垂、围墙倾斜等隐患。

学校电力设备、防雷设施、消防设施、水管网设施等一些特种设备和设施的配置使用情况。

校内立面装饰、室内外吊挂构件(如吊灯)、旗杆、宣传窗、广告牌和各类车棚、钢棚等简易构件、设施是否牢固。

学校用电的检查和维修,在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安全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闲置校舍的安全管理,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彻底封闭或隔离,设置警示牌,杜绝学生在附近玩耍和进入,确保安全。

4.政教处、办公室、工会要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5.政教处、办公室要密切注意校园周边施工(如校外道路施工等),对校内建筑物安全、师生通行等产生影响的,加强警戒,与施工单位密切沟通。

6.政教处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教务处、教科室在日常教学管理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要切实提高功能室管理人员及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功能室的安全管理水平。

8.教务处对功能室要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对功能室的水电安全、防火防盗、危险品使用等方面进行细致、全面地检查,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10.每一位教师,学生都有义务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发生应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防止不必要情况发生,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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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师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物品。

  三、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学生严禁到江河、湖泊、池塘周边玩耍,遇见溺水事故不要盲目自救,要学会呼救大人,没有人及时拨打110或寻求成年人帮助。

  七、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八、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九、上下学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方法,严禁体罚辱骂、讽刺、挖苦学生,避免出现因体罚而使学生发生意外,否则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十一、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二、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三、在计算机房上网时,要遵守青少年网络公约,不浏览不良信息。学生不得上营业性网吧,违者严格处分。

  十四、不得站在高处或爬上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六、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七、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十八、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批条后,门卫方可放人。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禁止带社会人员来校,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十九、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当发生应急事故时不得造谣,夸大事实造成恐慌,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保证校园正常秩序。

二十、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平时不得随意拨打,否则要负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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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3.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5.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6.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7.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     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9.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10.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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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9.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0.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特殊情况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