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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东风小学学校门卫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4 15:06 来源:三门峡市东风小学

    为了规范学校门卫室管理,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及校园内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 如下管理措施:

    一、学校门卫室按规定由学校行政决定后,联系有合格资质的保安公 司进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并签订管理合同。保安公司必须派驻具有保安资 格的保安人员到门卫室执行工作。

    二、所聘请的保安人员由保安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

    三、学校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保安人员职责,保安公司备案并督促管 理派驻的保安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四、涉及的相关业务只针对单位层面,各单位人员事宜由所属单位负 责处理。

    五、学校按照学校拟定的规章制度进行考核,保安人员不认真管理, 按照规定扣款,费用在支付保安费用时扣除,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保安公 司负责处理。

    六、如因管理不善或工作不力,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责任人所属单位全 权承担。 

 

门卫岗位职责及工作管理制度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对教职员工和来访人员,接 待要热情主动,时刻维护学校利益和形象,对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对 待每个人、每项事。

    二、时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无故离岗、脱岗、空岗。

    三、来访客人必须登记备案、入门记录。

    四、正在上班人员必须有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放行。

    五、车辆要在规定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六、教师出门要收取出门证,并按时间回校。

    七、晚上外单位车辆不允许随意出入。

    八、负责学校院内、大门前的卫生,负责厕所卫生及维护,保证其正 常使用。

    九、门卫是学校对外的第一窗 口,因此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和工作 现场的干净、整洁、卫生,维护好学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