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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8 08:36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机关二级机构,直属各学校: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职称评定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市教育局就2022年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申报推荐工作

申报推荐是职称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成立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职称推荐方案,切实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推荐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师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际教育教学效果的原则;

4.坚持严格把关,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规范申报推荐程序。认真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申报推荐要求,规范开展推荐工作。一要实行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二要对所有申报人在“职称申报系统”中上传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在“职称申报系统”中上传,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要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主要责任;三要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对其思想、学习、道德、业务工作等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四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也可采取量化赋分的办法,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推荐人员并予以公示;五要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监督。

(三)申报推荐工作中要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处分期及禁止申报期限内不得申报。

二、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从2019年开始,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用人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未按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审核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纸质材料原件由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学校审核后封存备查。

(二)网上申报时,要按照要求上传材料PDF扫描件;教案和听评课记录原始材料不用上传,由用人单位出具符合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并由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上传(注明具备评审条件的要素,例如,循环教学学段、听课节数等);电教融合课须提交U盘;其他业绩材料按照顺序整理规范,上传对应的扫描件。

(三)本年度职称评审所有业绩材料认可时间截至2022年9月底;聘任年限的计算截至当年12月底;职称评审系统内填报信息时间截至2022年10月21日(逾期不可上报)。

(四)推荐报告、公示报告及职称评审工作推荐方案各一份,县(市、区)由教体局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10月17日前上报人事科。

 

附件:1.2022年中小学教师副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

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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