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2年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作出新贡献,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2017〕8号)和《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教文〔2020〕127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决定评选2022年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校)。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的德育工作者,包括从事中小学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和专兼职教师(含特校)。
(三)近三年已获省、市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再申报。
二、分配名额
2022年三门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原则上以各地中小学学校数和教师数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见附件1)。各地要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上报,不得超额上报。
三、评选条件
(一)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德育工作方向正确,制度健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五育”并举,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能按照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近年来未出现校园安全、校园欺凌、违法犯罪等不良事件,校园文化氛围浓厚,具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德育工作保障得力,措施有效。建校五年以上,在德育工作的组织、师资、经费、场地等方面,保障得力。人员配备到位,责任分工明确,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培养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高尚的道德情操。重视德育队伍建设,将中小学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作为德育的骨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
3.德育工作内容完整,全面育人。积极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一校一案”制定本校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有明确的德育目标和内容,具体的实施途径和方法。在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六个层面有探索、有亮点。
4.德育工作成效显著,特色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创新德育方法和途径,德育工作成果丰硕,有德育相关研究成果和荣誉,被媒体报道和上级表彰。
5.能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制定的谈话制度,扎实开展学校领导与家长谈话、学校领导与师生谈话、教师与学生谈话,并且谈话工作有记录、有跟踪、有成效。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师德师风良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从事中小学生德育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无不良记录和受到相关处分。
2.德育能力突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德育工作改革,科学开展德育管理,注重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3.注重德育研究。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运用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能积极撰写德育相关研究论文或进行课题研究。
4.德育成效显著。通过各项德育活动和措施,使德育对象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德育实践经验成果,获得相关表彰。有德育相关研究论文或专著,德育实践被媒体报道者优先。
5.能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制定的谈话制度,切实按照谈话内容和谈话次数的要求与学生谈话,并且谈话工作有记录、有跟踪、有成效。
四、评选程序
(一)各县(市、区)教体局和直属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本地普通中小学校的发展情况,研究确定名额分配办法,并予以公布。名额分配办法要统筹考虑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段的均衡性,照顾到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
(二)指标分配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县(市、区)教体局对学校上报的拟推荐对象认真审核,重点审查其资格条件和产生程序;在审核的基础上,由局长(部门)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须以正式文件将推荐名单和工作总结上报市教育局。
(三)本次评选为差额评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表彰对象。并择优推荐省级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各学校,各有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派专人全程监督本单位的评选过程,并提供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纪律要求。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名副其实。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核减该市(县)下一届分配名额。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材料要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佐证材料,文字宋体四号字、A4纸张打印,统一装订成一册,严格控制在50页以内。如有德育论文,立项、结项课题报告或德育著作可另附。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佐证材料,文字宋体四号字、A4纸张打印,统一装订成一册,严格控制在30页以内。如有德育论文,立项、结项课题报告或德育著作可另附。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不予参评。
(三)报送要求。请各县(市、区)教体局和直属学校于2022年11月4日前将推荐名单(以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2、3),《申报表》(附件4、5,不可更改这2个附件格式),评选工作总结(含本地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意见、公示情况等),以及推荐对象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一式一份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40108944@qq.com(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完全一致)。请各单位按时上报,逾期按弃权处理。
联系人:余功礼
电 话:0398-2816619
附件:1.2022年三门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
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22年三门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
3.2022年三门峡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4.2022年河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5.2022年河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