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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8-08
标  题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2学年全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表扬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教文〔2022〕154号
发布时间 2022-08-08 10:02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2学年全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表扬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8 10:02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市直各学校,市管大中专院校,三门峡市行政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持续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的热情,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市政府决定对2019—2022学年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通报表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扬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表扬名额

市政府拟通报表扬优秀教师150名。

三、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三)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评选程序和推荐要求

(一)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进行。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对象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且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各单位推荐对象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汇总上报。

(二)推荐要求

1.各县(市、区)要统筹考虑本地各级各类学校。

2.各地各单位推选要坚持以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从教学一线选拔推荐优秀教师。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不再更换人选,直接核减本单位的评先名额。对在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推荐对象须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见附件4)。存在各类非法违纪行为,受到法律法规惩处或受到政纪处分人员在惩处或处分期内不得参加表彰推荐。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评选通报表扬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8月7日前确定推选人选,8月8日至8月12日进行公示,8月14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正式文件,内容包括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资格审查情况、评选工作程序、公示情况、推荐对象整体与结构情况等)。

(二)《三门峡市2019-2022学年教师节申报表扬优秀教师汇总表》(附件5)一式2份,要求各县(市、区)汇总后用A4纸打印并用Excel格式发邮箱:sjwrsk@163.com。

(三)《推荐审批表》(附件3)一式2份,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四)廉政鉴定材料1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申报人员按照《中共三门峡市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基层党组织出具个人廉政鉴定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三教办字〔2018〕47号)文件要求出具廉政鉴定材料。上报时按登记册中序号排列,工作单位名称要求全称(与公章相符)。

(五)《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2份(签字、盖章)

(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候选人需报送相关资格证书及近五年来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余单位拟表彰人员的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原件由报送单位负责审验、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如有异议的,再通知有关单位报送,表彰工作结束后退还。

联系人:武培雅

电  话:0398-2816613

 

附件:1.三门峡市评选表扬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三门峡市2019-2022学年教师节通报表扬推荐名额分配表

3.推荐审批表

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5.三门峡市2019-2022学年教师节申报表扬优秀教师汇总表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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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4f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