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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1-11
标  题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校园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教文〔2022〕5号
发布时间 2022-01-11 11:15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校园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1 11:15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校园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月11日         

 

全市教育系统校园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12月9日市委刘南昌书记在《信息专报》(第65期)的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校校园管理工作,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为广大学生创造美好学习环境,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校园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法共育,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学校管理规定,突出整治控辍保学、欺凌防范、手机管理、青春期教育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工作漏洞,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到2022年底,全市中小学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措施更加有力,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实现控辍保学常态化清零,推动实现校园欺凌零发生,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明显减少,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实施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四、工作任务

(一)控辍保学(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1.做好摸排工作。秋季开学之季,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对辖区内6-16周岁适龄少年儿童进行摸排,通过户籍信息与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籍信息进行数据对比,核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确保应入尽入。

2.加强动态监测。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在秋季开学前后开展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和巩固脱贫成果“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基础上,做好日常动态监测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下发的《辍学学生分类标准及核查要求》,在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系统,及时更新录入、实时标注调整分类学生信息,做到人账相符。

3.强化请假管理。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请假管理机制,班级要建立学生考勤档案,记录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情况,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班主任要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并上报学校。学校要对班级考勤进行督导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处理。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辖区中小学落实请假制度督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4.加强部门协同。各县(市、区)教体局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对接乡村振兴部门,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和工作要求,明确统计上报数据、部门协作等工作标准,落实落细与公安、司法、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工作机制,及时将相关学生信息函告相关部门,做好数据衔接、协作劝返等工作。对学生监护人不履行相应法定义务的,要及时函告对接司法部门,依法采取控辍保学措施。对发现外出打工未满十六周岁辍学学生,要及时函告务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协同做好劝返工作。

5.严格过程管理。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过程管理,对台账信息、劝返记录、送教记录、部门函件等记录信息要进行档案管理,防止因认定条件不严谨、部门协作不到位等原因而出现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各地要依托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全面梳理核对已复学和仍辍学学生基本情况,确保应返尽返。对少数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三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要及时报县级乡村振兴(扶贫办)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后,可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退出条件,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二)防范校园欺凌(责任科室:安全法制科)

1.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班主任、科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干部的作用,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加大社会监督,在学校大门口醒目处设置举报箱,同时公布学校、县(市、区)教体局和三门峡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398-2816615),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县(市、区)教体局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及时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减轻和消除学生心理负荷。

4.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严格落实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职工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或似疑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有效防止欺凌事件发酵、引发不良后果。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安全法制科)报送《三门峡市校园欺凌事件报备表》(附件2)。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5.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宣传解读,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依法落实监护责任。

6.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责任清单,明确县乡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干部、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手机管理(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电教馆)

1.加强宣传和引导。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班级群、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中小学校手机管理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告知家长和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细化管理措施。各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严禁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本着对QQ、微信群“非必要不建群,谁建群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社交应用软件的安全培训,正确引导规范使用;及时清理、解散长时间不用、成员混乱的社交群;对所建群的成员、信息内容做到实时监护,配合公安、网信部门处理网络突发事件。

(四)青春期教育(责任科室:体卫站)

1.重视课程建设。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把青春期教育纳入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学段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并加强指导,各学校要组织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深入学习研究青春期学生特点及教育对策,尊重青春期学生成长规律,探索青春期教育模式。相关学段每学期至少要开展1-2次青春期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专兼职教师授课、班队会、读书指导、案例探讨、观看影视等多种方式,使学生接受规范的青春期性生理教育、性心理教育、性道德与性法治教育、性卫生与审美教育。

2.关注重点人群。各学校要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的积极作用,关注青春期学生思想及生活状态,学校可通过建立悄悄话信箱、师生对话簿等方式,建立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与学生的沟通交流渠道,及时发现和关注学困生,帮助学生解决困惑,有针对性地给予关爱、引导、教育,并加强日常监管。

3.建立家校联合机制。各学校可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建立家长读书会、推荐青春期教育读物、邀请专家开展家庭教育讲座等方式,引导广大家长把青春期学生家庭教育作为父母的必修课,为孩子营造轻松和谐的家庭生活氛围,建立相互信任、理解的良好亲子关系,构建顺畅的亲子交流途径。

4.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主动与属地卫健(妇幼保健)、公安、市场、交通、社区等部门联动,形成卫健(妇幼保健)部门指导,公安司法守护,市场、交通、社区综合治理的联防联控局面,尤其是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网吧、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的排查治理,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在学校周边各路口、胡同等处安装监控设备,防止青少年学生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及时消除未成年人性侵隐患。

5.落实封闭化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与家庭互通互知的学生请假制度,履行班主任、家长签批的请假程序,做好学生请假全程的追踪闭合管理。寄宿制学校宿舍实行封闭管理,男女生宿舍分开区域,宿舍管理员由同性别管理员担任。半寄宿制学校要做好寄宿生与走读生的分层管理。非寄宿制学校要教育学生两点一线径直回家,尤其要加强晚自习放学时间段校门口的值班值守,及时清理校门口闲杂人员。要做好学生与教师交往的监督管理,杜绝任何教师单独在宿舍或者办公室与学生长时间接触。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推动(2022年1月)。各县(市、区)和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依据《三门峡市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三教文〔2018〕396号),指导学校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控辍保学、校园欺凌、手机及社交软件管理、青春期教育等工作台账,有序推动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组织实施(2022年2月至2022年11月)。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根据实施方案具体开展各项工作,逐事逐项推进落实。市教育局适时开展调研督查,强化指导,持续推动。

(三)巩固提升(2022年12月)。形成学校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校园治理法治化和规范化,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我市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县(市、区)和学校要把做好学校管理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管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典型工作经验。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三)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校管理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将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学校请于2022年1月17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分别于2022年9月10日前、12月25日前,向对口科室书面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附活动图片、工作台账)。

联系人:基础教育科  白  松,2816672  13513884003

安全法制科  赵  兵,2816615  13938119692

电教馆        2816656  13703818809

体卫站      苏振宇,2816652  13939832879

信  箱:smxjyjaqfzk@163.com

 

附件:1.三门峡市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登记表

2.三门峡市校园欺凌事件报备表


2205f.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