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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标准

2025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标准.pdf

http://jyj.smx.gov.cn/137101/617121216/2025040.html2025年06月30日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三门峡市主城区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一、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如何理解? 答:“免试”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划片和相对就近入学”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结合学校布局、规模情况,交通安全等,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和招生人数,划片招生只针对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学生入学。 二、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分批招生原则如何理解? 答:以实际居住地为主,不论是主城区户籍还是非主城区户籍,自有住房需要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且实际在该房产居住,不能是正在施工的期房、未装修的毛坯房等未实际居住的房产。分批招生原则是指根据主城区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以及学生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户籍、房产、居住等情况按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顺序招生,直到招满为止。 三、拆迁区域适龄儿童少年怎么选择学校报名? 答:1.拆迁户如果还未回迁,则按照拆迁前区域入学,区域内学校不得拒收,家长可携带原房产证明或正式拆迁协议等其他证明材料报名;2.如已经回迁到安置房,则按照安置房所在位置区域学校报名。 四、招生方案中的教育集团是什么意思? 答:教育集团是教育部门根据区域内各学校不同特色,优化整合教育资源,以“1+1+1”模式组建优质教育集团,实行“一套班子、整体管理、整体研训、资源共享、统一考评”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集团核心校的龙头引领和辐射作用,提升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截至目前,三门峡市主城区共有以下9所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集团,分别是 三门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由三门峡市实验小学和三门峡市崤函小学,三门峡市实验小学为核心校), 三门峡市外国语小学教育集团(由三门峡市外国语小学和三门峡市向青路小学组成,三门峡市外国语小学为核心校), 三门峡市阳光小学教育集团(由三门峡市阳光小学和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组成,三门峡市阳光小学为核心校), 三门峡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由三门峡市第二中学、三门峡市第三中学、三门峡市育才中学组成,三门峡市第二中学为核心校), 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教育集团(由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和三门峡市甘棠学校组成,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为核心校), 三门峡市外国语中学教育集团(由三门峡市外国语中学和三门峡市阳光中学组成,三门峡市外国语中学为核心校), 三门峡市伯阳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由三门峡市伯阳学校和三门峡市实验中学组成,三门峡市伯阳学校为核心校), 三门峡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由三门峡市第一小学和三门峡市第六小学组成,三门峡市第一小学为核心校), 三门峡市滨河小学教育集团(由三门峡市滨河小学和三门峡市德馨苑小学组成,三门峡市滨河小学为核心校)。 五、小学、初中招生班额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省、市优质均衡和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工作要求,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 六、招生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为2025年7月5日至7月10日,其中民办学校7月5日至7月6日,公办学校7月7日至10日。 七、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对象是怎样规定的? 答:小学新生招生对象为主城区有固定住所,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包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招生对象为已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八、适龄学生可以同时到多个学校报名吗? 答:适龄学生在报名期间只能到一个学校报名,因择校到片区外学校报名耽误入学的,学生监护人承担耽误入学的责任。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到公办学校报名。 九、家长具体如何给孩子选择学校报名? 答:2025年三门峡市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继续实行“网上预约登记、现场初认资格、系统预录信息、部门审验证件、公开招生结果”的招生办法。 1.学校提前公布招生简章(含招生对象、招生区域、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录取办法和所需携带材料等)。 2.网上预约登记。7月5日8:00-7月6日12:00,家长登陆“线上三门峡”手机APP,根据学校招生区域、实际居住地、户籍信息等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招生批次,登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预报名学校、联系电话等信息,每名学生只能登记一所学校,学生家长要根据学校招生区域和本人实际居住地、户籍信息等如实选择学校、批次,登记信息。符合小学、初中招生第一批次条件的学生,预约后,可通过“豫事办”APP或者“河南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窗口进行网上报名。 3.现场资格审核。为确保家长不排长队、不久等,学校根据错峰招生工作要求,以短信、“线上三门峡”通知等方式分批通知已网上预约登记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小学每半天通知到校学生家长原则上不超过80人,初中每半天通知到校学生家长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学生报名只能到校1名监护人。 4.网上录取。监护人在学校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管理平台录入信息。 十、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其监护人需带哪些证件? 答:(一)居住证明 1.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等相关证明。 2.无房证明: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在主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房产的出具祖辈房产证明和有效的无房证明。 (二)户籍证明 户口簿、身份证。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 1.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2.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就业证明; 3.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四)初中新生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和小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册。 十一、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有哪些?如何报名? 答:主城区所有小学、初中均可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主城区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以及学生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的户籍、房产、居住等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不划定片区,到相对就近的学校按照批次报名入学。在所有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未入学且确需在主城区就读的,可到各级教育部门申请,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协调,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十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无房证明)在哪里办理? 答:方法1:通过手机支付宝,属地选择三门峡,打开“市民中心”——“办事大厅”——“房产服务”,通过人脸识别后,可以查询个人名下“不动产证明查验”“领取不动产电子证书”“不动产查询”“不动产无房证明”等信息; 方法2:登录三门峡市不动产便民服务平台(http://zwfw.smxbdc.com:8080/bdckfsb/),点击“我要申请”,按提示注册完成后点击不动产查询,选择不动产权证书或者证明,点击下载“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 十三、居住证在哪里办理? 答:居住证在租住地所辖派出所开具。 十四、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怎么报名? 答:现役军人子女由军人或其亲属持相关证件到三门峡市军分区登记子女信息,由军分区统一将名单送至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军人居住地址和学校学位情况统一 安排入学。烈士子女:按照军人、公安、消防等烈士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安排入学。 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公安英模子女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核实并出具证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入学。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认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名单,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入学。华侨子女:华侨子女回国在豫接受义务教育进行身份认定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侨务部门负责,并出具就读证明,侨务部门将名单统一送至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入学。 见义勇为人员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将身份证明送至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入学。 十五、民办学校今年如何招生? 答: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不得跨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招生采用直接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招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到公办学校报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主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区域免试划片入学。 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教育局 公办(基础教育科) 0398-2816619、2816672 民办(职业和社会教育科) 0398-2816663、2816621 湖滨区教育体育局 基础和成人教育股0398-2822580 办公室0398-2822137

http://jyj.smx.gov.cn/749/617119488/2024812.html2025年06月30日

2025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计划

2025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计划.doc

http://jyj.smx.gov.cn/137098/617121216/2025043.html2025年06月30日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主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三门峡市主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5〕104号)要求,为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水平,结合我市主城区(湖滨城区、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现状,特制定主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主城区各级教育部门要履行相关责任,确保所辖学校招生工作合法合规、平稳有序。 (二)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划分区域招生,保障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含可以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就学。
 (三)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分批招生原则。各学校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划分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并长期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四)坚持公办为主、统筹协调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五)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各自独立招生,不得混合招生。
 (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学校依规制定招生简章,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时间及对象
 (一)招生时间。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为2025年7月5日至7月10日,其中:民办学校7月5日至7月6日,公办学校7月7日至10日。
 (二)招生对象。小学新生招生对象为主城区有固定住所,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包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招生对象为已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三、招生批次及条件
 (一)主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批次及条件 1.第一批次招生条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有主城区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实际居住。
 (2)有主城区户口,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主城区唯一居住地是学校区域内直系祖辈房产,三代同户籍同居住(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3)学校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
 2.第二批次招生条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无主城区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实际居住。
 (2)有主城区户口,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的居住地是其直系祖辈房产,三代同户籍(非儿童与监护人唯一居住地,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3.第三批次招生条件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主城区长期居住。 (二)主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批次及条件 1.第一批次招生条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实际居住(无户口限制)。 (2)有主城区户口,与监护人在主城区唯一居住地是其直系祖辈房产且同户籍同居住(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3)学校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 2.第二批次招生条件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主城区长期居住。 (三)多孩同校招生条件 对于因新建学校和民办学校转公后划片区域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多孩不同校的家庭,在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下,由学生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或三孩可享受直接入学政策,减轻学生上学和家长接送负担(但不支持跨学段择校、不支持中途转学)。 (四)主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
 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报名材料
 (一)居住证明
 1.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等相关证明。
 2.无房证明: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在主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房产的出具有效的无房证明,同时应出具祖辈房产证明。
 (二)户籍证明
 户口簿、身份证(监护人)。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 1.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2.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就业证明;
 3.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四)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要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
 (五)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和小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册。
 五、招生流程
 (一)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实行“网上预约登记、现场初认资格、系统预录信息、部门审验证件、公布招生结果”的招生办法。 1.学校提前公布招生简章(含招生对象、招生区域、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流程、招生办法和所需携带材料等)。 2.网上预约登记(7月5日8:00-7月6日12:00)。家长登录“线上三门峡”手机APP,根据学校招生区域、实际居住地、户籍信息等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招生批次,登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预报名学校、联系电话等信息,每名学生只能登记一所学校,学生家长要根据学校招生区域和本人实际居住地、户籍信息等如实选择学校、批次,登记信息。符合小学、初中招生第一批次条件的学生,预约后,可通过“豫事办”App或者“河南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窗口进行网上报名。 3.现场资格审核(7月7日8:00—7月10日18:00)。为确保家长不排长队、不久等,学校根据错峰招生工作要求,以短信、“线上三门峡”通知等方式分批通知已网上预约登记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小学每半天通知到校学生家长原则上不超过80人,初中每半天通知到校学生家长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学生报名只能到校1名监护人。 4.网上招生录取。监护人在学校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录入信息。学校需要到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审验证件的,由学校提出审验要求,市教育局予以协调;学校公布相应批次招生名单(含学生姓名、监护人姓名、户口地址、房产地址等)和空余学位;监护人可上网或到校查询招生结果。空余学位不能满足下个批次报名需求的学校,要依据招生简章制定本校具体的招生办法,做到平稳有序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所有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未入学确需在主城区就读的,可到各级教育部门申请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二)主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不得跨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招生采用直接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招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到公办学校报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主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区域免试划片入学。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落实工作要求、人员职责和监管责任,依据本校实际制定招生方案。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方案于2025年6月30日17:00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区属学校由湖滨区教体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
 (二)规范招生。认真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新增“大班额”,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招生计划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不能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推荐选拔生源、采用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生源,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等。 (三)完善学籍。湖滨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现象。 (四)积极宣传。要进一步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布招生简章,通过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宣传政策和相关要求。要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五)做好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各学校要及时组织本校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主城区及本校招生政策,切实做到咨询有答复,答复有依据。
 (六)加强监督。学校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监督组,确保招生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
 (七)落实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彻底杜绝“大班额”现象。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签订《三门峡市主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承诺书》(附件5),市直各学校随本学校招生方案一并报基教科审核备案。市教育局将加大招生工作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特别是审验环节中出现问题较多的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三门峡市2025年主城区小学招生区域
 2.三门峡市2025年主城区初中招生区域
 3.三门峡市2025年主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4.三门峡市2025年主城区初中招生计划
 5.三门峡市2025年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承诺书 6.三门峡市2025年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1 三门峡市2025年主城区小学招生区域 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和平路校区(市一小):东至六峰路,西至大岭路,北至建设路,南至半台上区(含公园九号)。 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建设路校区(市六小):东至弯道,西至六峰北路,北至北环路,南至建设路(该区域为市六小独立片区);东至六峰北路,西至大岭北路,南至建设路,北至北环路(该区域为市六小、市北环路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东至上阳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建设路,南至黄河路(该区域为市六小、市育才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滨河小学教育集团滨河校区(市滨河小学):现代服务业开发区东至上阳路,西至大岭南路,南至连霍高速,北至仰韶大道区域;湖滨中央花园。 市滨河小学教育集团德馨苑校区(市德馨苑小学):东至东环路,西至永兴街涧河南岸区域(该区域为德馨苑小学独立片区)。以及东至永兴街,西至上阳路涧河南岸区域(该区域为市德馨苑小学、市实验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二小:东至上阳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和平路,南至半台上区(含宏江广场);以及东至弯道,西至上阳路,北至黄河路,南至半台上区的区域。 市四小:东至东风路,西至弯道,南至半台上区,北至建设路;以及东至经一路,西至弯道,南至建设路,北至仓库路的区域(不含黄北一街坊19、20、21、22、23、28、32号楼),以上区域为市四小独立片区。以及户口在会兴派出所,且居住在会兴街的所有适龄学生(该区域为市四小、市东风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湖滨区向川小学:新甘棠路、八一路、建工路以西,209国道(迎宾大道)以东,南至半台上区,北至北环路(该区域为向川小学独立片区);东至209国道(迎宾大道),西至沿黄路,南至湖堤路,北至沿黄路(该区域为向川小学、市甘棠学校小学部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外国语高级中学教育集团甘棠学校(小学部):东至209国道(迎宾大道),西至沿黄路,南至湖堤路,北至沿黄路(该区域为市甘棠学校小学部、向川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校区(市实验小学):东至经一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崤山路;东至经一路,西至永安街,北至崤山路,南至涧河北岸。其中东至经一路,西至茅津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北岸(该区域为市实验小学、市崤函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东至永兴街,西至上阳路涧河南岸区域(该区域为市实验小学、市德馨苑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东至上阳路,西至永安街,北至崤山路,南至涧河北岸(该区域为市第三实验小学、市实验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崤函校区(市崤函小学):东至东风路,西至经一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北岸以及东至东环路,西至东风路,北至内环路、东岭路、黄河东路,南至涧河北岸区域(该区域为崤函小学独立片区)。东至经一路,西至茅津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北岸(该区域为市崤函小学、市实验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第三实验小学:东至六峰路,西至大岭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北路;东至上阳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崤山路,南至涧河北岸。其中东至上阳路,西至永安街,北至崤山路,南至涧河北岸(该区域为市第三实验小学、市实验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外国语小学教育集团崤山路校区(市外国语小学):东至大岭路,西至209国道(迎宾大道),北至半台下区,南至崤山路;以及东至大岭路,西至草堂路,北至崤山路,南至虢国西路(该区域为市外国语小学、市向青路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外国语小学教育集团向青路校区(市向青路小学):东至草堂路,西至209国道(迎宾大道),北至崤山西路,南至五原路(该区域为市向青路小学、市阳光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阳光小学教育集团五原路校区(市阳光小学):东至大岭路,西至草堂路,北至虢国西路,南至五原路;以及东至大岭路,西至209国道(迎宾大道),北至五原路,南至涧河北岸(该区域为市阳光小学独立片区)。东至草堂路,西至209国道(迎宾大道),北至崤山西路,南至五原路(该区域为市阳光小学、市向青路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阳光小学教育集团北环路校区(市北环路小学):东至六峰北路,西至大岭北路,北至北环路,南至建设路(该区域为市北环路小学、市六小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东至大岭北路,西至岭三路,北至北环路,南至建工路(该区域为市第二实验小学、市北环路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第二实验小学:东至大岭路,西至新甘棠路、八一路、建工路,北至北环路,南至半台上区。其中东至大岭北路,西至岭三路,北至北环路,南至建工路(该区域为市第二实验小学、市北环路小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育才小学:东至弯道,西至上阳路,北至建设路,南至黄河路区域;以及东至上阳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建设路,南至和平路。其中东至上阳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建设路,南至黄河路(该区域为市育才小学、市六小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东风小学:东至东环路,西至东风北路、建设路、经一路,南至黄河路,北至陇海线;东至经一路,西至弯道,南至仓库路,北至陇海线区域;东至东岭路,西至东风中路,北至黄河路,南至内环路区域以及黄北一街坊19、20、21、22、23、28、32号楼(该区域为市东风小学片区)。以及户口在会兴派出所,且居住在会兴街的所有适龄学生(该区域为市东风小学、市四小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龙湖小学:现代服务业开发区东至迎宾大道,西至苍龙东路,南至高铁沿线,北至仰韶大道区域。 市伯阳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南校区(市伯阳学校小学部):现代服务业开发区东至大岭南路,西至迎宾大道,南至高铁沿线,北至仰韶大道区域(含锦润家园、博丰悦玺台)。 附件2 三门峡市2025年主城区初中招生区域 市外国语高级中学教育集团甘棠学校(初中部):东至209国道(迎宾大道),西至沿黄路,南至湖堤路,北至沿黄路。 市二中教育集团黄河路校区(市二中):东至上阳路,西至209国道(迎宾大道),北至北环路,南至半台上区以及兴业甘棠居(该区域为市二中、市育才中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二中教育集团建工路校区(市育才中学):东至上阳路,西至209国道(迎宾大道),北至北环路,南至半台上区以及兴业甘棠居(该区域为市二中、市育才中学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市二中教育集团经一路校区(市三中):东至东风路,西至上阳路,北至会兴镇会兴村,南至半台上区;东至横渠路,西至经一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南岸区域。 市外国语中学教育集团崤山路校区(市外国语中学):东至六峰路,西至209国道(迎宾大道),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北岸。 市外国语中学教育集团黄河路校区(市阳光中学):东至东环路,西至东风路,北至陇海铁路,南至涧河南岸;东至东风路,西至横渠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南岸区域(含德馨苑小区和易通佳苑)。 市伯阳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北校区(市实验中学):东至经一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南岸;现代服务业开发区西至大岭南路,东至上阳南路,南至召公路,北至仰韶大道区域(含城市之巅)。 市伯阳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南校区(市伯阳学校初中部):现代服务业开发区东至大岭南路,西至苍龙东路,南至高铁沿线,北至仰韶大道区域;以及东至六峰南路,西至大岭南路,北至召公路,南至高铁沿线区域。 市第五中学:招收公园九号适龄学生,及主城区各小学毕业生。 三门峡市2025年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计划 三门峡市2025年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 公办(基础教育科负责):2816619、2816672 民办(职业和社会教育科负责):2816663、2816621 湖滨区教体局:2822580、2822137。

http://jyj.smx.gov.cn/10180/617117760/2024332.html2025年06月27日

课本剧光影绽放 经典戏再现舞台——三门峡市一高语文课本剧视频大赛精彩举行

为深入推进语文课程实践教学,激发学生对经典文学作品的热爱及创新精神,三门峡市一高高二语文组于近日举办了语文课本剧视频大赛。同学们以语文课文作为蓝本,自编自导自演,用镜头语言演绎文学经典,为师生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视听盛宴。 此次大赛历时一个月,各班同学积极响应,从剧本改编、角色选拔到拍摄剪辑,全程自主策划执行。活动旨在通过沉浸式戏剧体验,让学生在实践中深化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提升团队协作与艺术创作能力。 在参赛作品中,《雷雨》以极具张力的表演,将周公馆里压抑扭曲的家庭关系与人性挣扎展现得淋漓尽致;《哈姆莱特》则采用独特的现代视角,以简洁的舞台设计和充满爆发力的台词,诠释了王子的复仇之路,引发观众对生存与死亡的深刻思考;《玩偶之家》聚焦女性觉醒主题,通过细腻的情感演绎,生动展现了娜拉对自由与独立的追求;《茶馆》巧妙运用镜头切换,还原了老北京茶馆里三教九流的众生相,幽默诙谐的台词中暗含时代的沧桑巨变。 3班的《苏武传》和4班的《诸葛亮舌战群儒》,则是同学们充分发挥创新能力,自己动手改编,将人物传记与散文转化为充满戏剧张力的剧本,凭借扎实的文本改编与精彩演绎,将苏武的坚贞不屈和诸葛亮的雄辩口才展现得淋漓尽致。 比赛评审团由高二语文教研组教师组成,王海峰副校长临场指导。大家从剧本改编、表演技巧、拍摄剪辑、创意呈现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分。最终,高二1班、3班、4班、13班、14班的参赛作品获得一等奖。       此次课本剧视频大赛的成功举办,不仅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也激发了他们对语文学习的兴趣和热爱。相信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他们将继续传承和弘扬经典文化,用青春的热情书写更加精彩的篇章。

http://jyj.smx.gov.cn/11122/617116896/2023768.html2025年06月26日

检查文书

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文书1.doc 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文书2.docx

http://jyj.smx.gov.cn/137095/617115168/2023003.html2025年06月25日

检查计划

2025年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计划.doc

http://jyj.smx.gov.cn/137098/617115168/2023021.html2025年06月25日

检查标准

民办学校检查标准.pdf

http://jyj.smx.gov.cn/137101/617115168/2023009.html2025年06月25日

全市幼儿园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结果公示

全市幼儿园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结果公示 根据《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幼儿园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的通知》(三教学前函〔2025〕101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对幼儿园教师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实录型游戏活动案例和亲子游戏活动案例比赛进行认真评选。三项比赛分别评出城市组一等奖各6名、二等奖各11名、三等奖各5名。农村组一等奖各2名、二等奖各7名、三等奖各3名。现将比赛结果予以公示。联系人。

http://jyj.smx.gov.cn/747/617114304/2022478.html2025年06月24日

2025年市直教育系统“两优一先”表彰评选结果公示

中共三门峡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2025年市直教育系统。两优一先。表彰 评选结果公示 为庆祝建党104周年。在市直教育系统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简称。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优秀共产党员9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2名。现将具体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5年6月24—30日 监督电话。0398-2816608 2025年6月24日。

http://jyj.smx.gov.cn/747/617115168/2022598.html2025年06月24日

2025年三门峡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三门峡市教育局 2025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 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供事业编制教师8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需求、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等情况详见《2025年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附件)。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考试工作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工作由三门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8.年龄要求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三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9.加分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中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对于与目录中专业(学科)不一致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依据主修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职位专业需求等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5年6月24日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mx.gov.cn)和三门峡市教育局网站(jyj.smx.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考试录用全过程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应一致。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00至7月4日17:00。报考者统一登录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mx.gov.cn),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报名前,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协议、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逐一对照,结合报名系统提示,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提交成功的,即为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5年7月4日17:00前如实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7月4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提交报名申请或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不代表报考者符合岗位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诚信报考,凡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岗位或者提交虚假信息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者存在不得考录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 2.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5年6月30日9:00至7月5日17:0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须提前登录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然后在缴费页面点击“费用减免申请”,上传证明资料,请相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工作人员将对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会及时向本人反馈,接到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否则将视为未报名成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于2025年7月7日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7月8日17: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3.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5年7月9日9:00至7月12日14:00,通过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4.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担任村官的大学生。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以下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1.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2.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高校入伍的;3.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7月14日9:00至7月15日17:00,持相关材料到三门峡市教育局人事科(局机关205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审核汇总后的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 (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入伍通知书; (3)本人退伍证; (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分两科进行,每科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 ①《公共基础知识》 ②《教育类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5年7月12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教育类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4)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50%+加分。 2.面试 (1)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本人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按要求下载、如实填写《面试资格信息确认表》,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2025年8月底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③教师资格证书。报名前已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并通过,未拿到证书的,可以报考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须在2025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④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⑤因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放宽年龄的报考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三门峡市教育局的核实记录为准。未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考生,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如发现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使用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现行教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其中学前教育、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体育类岗位的面试内容包含专业测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2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三门峡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三门峡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经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视为其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和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到岗前签订《服务承诺书》。初次就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398-3699129(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398-8523226(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mx.gov.cn)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教育局:0398-8522056 三门峡市人事考试中心:0398-2976822(报名、缴费技术咨询) 附件: 2025年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 点击查看大图 ▼

http://jyj.smx.gov.cn/747/617114304/2022304.html2025年06月24日

检查频次上限

http://jyj.smx.gov.cn/137104/617109120/2019958.html2025年06月18日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选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办师〔2025〕159号)要求。择优推荐4名教师申报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     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  常建锋(物理) 灵宝市第一高级中学  王江茹(英语) 河南省渑池高级中学  宋晓蓓(语文) 义马市高级中学      侯  洁(英语)    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25日。并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http://jyj.smx.gov.cn/747/617109120/2019976.html2025年06月18日

检查事项和依据

http://jyj.smx.gov.cn/137107/617108256/2019106.html2025年06月17日

检查主体

                    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主体名称 三门峡市教育局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31号 472000          联系方式   0398-2816806

http://jyj.smx.gov.cn/137110/617109120/2019334.html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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