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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费、学前教育证…… 解答您关心的幼儿园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0-06-11 18:15 来源:教育局

近期,家长对幼儿园复学后有关保教费、学前教育证、学籍录入等问题频频来电询问。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回应社会关切,特就上述系列问题解答如下:


问:疫情期间是否可以提前收取保教费?

答: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规定,不允许跨学期或学年预收保教费,提前收取的保教费一律退还家长。

问:入小学就读是否必须有学前教育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学前教育证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小学就读的必备条件。

问:幼儿园6月8日复学后,幼儿入园是否自愿?

答:根据《三门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三疫防教专办〔2020〕13 号)文件精神,家长按照自愿原则确定幼儿入园需求,不附带任何入园条件。幼儿园应合理安排大班幼儿毕业时间,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或拒收。

问:所有在园幼儿是否需要录入学籍?

答: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学前教育幼儿学籍管理要求,各县(市、区)需将所有在园幼儿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且每学期要及时复核幼儿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幼儿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问:幼儿入园就读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要求,幼儿入园除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外,不需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以任何歧视性理由,拒收适龄幼儿入园。另外,也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


联系电话:   

湖滨区教体局     0398-2932778

开发区教文体局  0398-2184566

陕州区教体局     0398-3832900

示范区教文局     0398-2751615

灵宝市教体局     0398-8653373

卢氏县教体局     0398-7879095

渑池县教体局     0398-4837987

义马市教体局     0398-2786215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