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文章详情

三门峡市教育局就关于下发《三门峡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定)》进行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20-03-02 16:25 来源:教育局

一、《三门峡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定)》下发的背景是什么?

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根据《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河南省教科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2013年制定并下发了《三门峡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经过八年的试行,在认真征求各县市区及直属学校教科研管理部门和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现在修定了《三门峡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定)》。

二、《三门峡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三门峡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定)》一共由八章组成,分别是总则、组织、选题、立项、课题管理、结项、成果的推广和奖励、附则。

三、《三门峡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定)》有什么新要求?

1. 对于立项申报的条件有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首先,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须至少主持并完成过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并完成过两项县级及以上课题(须提交证明材料)。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该课题没有结项前,不可以重复申报。其次,直属学校近三年已有省教研室课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主持省教研室新的项目;各县(市、区)学校近三年已有立项课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主持新的项目。最后,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不包括主持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组的研究;项目组前两名成员必须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须提交证明材料)。

2. 对于结项材料的整理有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要求。

申请课题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三门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2)《三门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审评表》

(3)《三门峡市基础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结项鉴定申评书》

(4) 成果主件(研究报告)

(5) 成果附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发表或交流的相关论文、其它过程性资料、成果影响或效益证明材料、重要变更申请及批复等)。

3.向广大教师公开市级课题立项、结项的评审细则

四、如何更好的推动《三门峡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定)》实行?

1. 各县(市、区)及直属学校教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三门峡市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定)》内容,对本单位教科研课题进行管理到位、对教师进行教科研课题通识培训。

2. 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市师训科将继续借助各种培训为广大教师普及教科研课题常识,加强教师对于课题的认知,培养教师借助课题研究有效改善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