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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可以远程办理了!

发布时间:2020-08-07 17:41 来源:教育局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提高质量,科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经省中心及国开行审批,我市将从8月10日起开始受理远程续贷业务,续贷学生可自由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或“网上签订合同”申请办理方式。现将续贷远程办理学生在线系统具体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1. 基本条件:(1)远程办理续贷目前仅适用于续贷借款学生;(2)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3)远程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学生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以上关键信息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学生可以从系统中现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选择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增加新的共同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4)远程办理续贷的学生需要自备电脑及安装有支付宝APP的智能手机。借款学生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在远程受理过程中使用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

    2. 学生核实信息。学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通过支付宝进行身份认证,核实学生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提交到县(市、区)中心资助。学生在线登陆地址:https://www.csls.cdb.com.cn

进入以后,点击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链接,或者直接进入生源地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3. 县级资助中心合同审查。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登录助学贷款业务系统,在“申请与合同审查-线上受理”界面,对续贷远程受理的申请表及合同进行审查。通过远程受理的续贷合同无需再上传并保存申请人的身份证和申请表。其他审查要点与电子合同审查一致,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贷款借款合同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19〕50号相关要求执行。在进行合同审查时,审查合格,县中心经办人点击“合同签订及受理证明盖章”,完成合同盖章及受理证明盖章。如有学生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续贷声明内容不合适的,县级资助中心可以将申请退回,系统将向学生手机发送退回提示短信。

    4. 修改退回申请信息。学生收到申请退回提示短信后,可以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

    5. 县级中心重新审查申请信息。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重新审查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加盖电子公章的正式合同和受理证明,并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

    6. 回执录入。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借款学生可以持合同回执验证短信,或者纸质受理证明(自行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进行回执确认。高校核实学生续贷信息后,凭合同回执验证码在助学贷款业务系统中,为学生录入贷款电子回执信息。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操作指南(学生在线系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