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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三门峡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教办〔2020〕13号
发布时间 2020-05-11 11:05

三门峡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1 11:05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3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的通知》(教办函2019366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标准指引》)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标准目录》)。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落实《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是深入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具体举措,对规范基层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升政治站位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机关各科室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深刻认识规范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教育公开的重大意义,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持续增强。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教体局、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年报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各县(市、区)要确保每年10月15日前,将本地区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年报,在本级政府网站首页上公示,同时上报三门峡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厘清发布内容。各县(市、区)教体局、局机关各科室要对照《通知》明确的工作要求和指引目录内容(包含10个一级事项、34个二级事项),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发布,并结合自身实际适当拓宽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推进本地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和社会关切。

(三)加强平台建设。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要加强教育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公开平台建设,突出政务定位,强化便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按照《通知》要求,设置政务公开专职机构和人员岗位,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请各县(市、区)教体局于5月15日前,将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单位、联系方式,本单位官方网站地址),上报至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箱(smxsjyj@163.com)。同时,将《通知》及时转载到本单位官网信息公开栏目。

三、强化督导问责

按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对未按照标准落实工作的,及时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要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附件:1.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2.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0年5月11        


2013f1.docx

2013f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