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人大九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常万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县域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2022年,三门峡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449所,在园幼儿81733人,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100%,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为83.9%。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以标准化、专业化为抓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发展。
(一)学校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省领先。充分发挥省、市两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试点校示范作用,规范细化幼儿园双重预防体系质量标准,加快推进双预防建设,提高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在此基础上,参照小微企业建设内容标准,以乡镇为单位,统筹推动全市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及教学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全市所有幼儿园完成建设任务,实现校园全覆盖,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二)强力实施校园安全防范建设行动计划。自2019年始,在全市教育系统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深化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学校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安装率和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安装率均达到100%,并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幼儿在园期间落实封闭管理达标率达到100%;“护学岗”建设设置率达到100%。实现校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4个100%”工作要求。同时,各幼儿园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实行高峰期校领导带班、教师执勤制度,严格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确保师生安全。
(三)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进展顺利。编制印发了《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估验收标准》,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全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会,明确年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学校清单,推动学校消防管理建设水平。积极推动“一校一聘消防指导员”制度,定期为师生开展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指导学校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精准提高学校消防管理技能水平。
(四)多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以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为契机,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等专题教育。全市幼儿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学校教师授课和邀请相关专家举办讲座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同时,各幼儿园落实每季度一次的应急疏散演练要求,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掌握逃生技巧,提升教师和幼儿的防灾避险和自救能力。
(五)强力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着力推进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把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首位。各幼儿园严格落实教师入职宣誓和师德承诺制度,定期开展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生涯全过程。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定期开展师德师风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使教师从师德失范案例中汲取教训,引导广大教师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及时通报师德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广大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引导广大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充分利用河南省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投诉管理平台,对群众反应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教师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落实教师持证上岗和定期注册制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和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准入、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把师德建设成效作为评估办园质量的重要指标,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法律责任。
(二)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把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方式,以农村幼儿园为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培训、专业教师全员培训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培训,提高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加大幼儿园名师、骨干教师培育力度,突出对幼儿园教师的实践导向培训,提高培训实效性。鼓励、支持高校和优质幼儿园利用网络资源对接基层幼儿园,开展线上教研和培训帮扶活动。到2025年,完成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
(三)规范幼儿园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质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推动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对辖区内所有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对当年评价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评价为不合格的依法取缔。加强民办幼儿园财务监管,规范账户备案制度,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剩余财产)。
(四)强化校园安全保障。切实落实对幼儿园的安全防护和监管责任,形成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健全幼儿园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吊销办园许可证。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随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五)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资格不符合规定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办园许可证。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进行清理整治。持续开展“小学化”治理,加大对违规开展学前儿童培训的治理力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举办幼小衔接班、学前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对学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内容培训。
(六)着力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开展薄弱幼儿园达标升级活动,加强对园舍条件改善、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的指导,引导幼儿园结合实际,合理布局空间、设施,提供有利于幼儿学习探索,安全、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和玩教具。努力实现所有幼儿园在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方面达到规定要求。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先进的实践经验为引领,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行为。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建立科学导向,强化过程评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2年8月1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学前教育科2816691 联系人: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