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
文章详情
关于对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高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校园体育场地向市民开放的建议》(第39号)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和全民健身事业的关注与思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校园体育场地开放的现状与难点
(一)安全管理压力显著
校园安全是教育工作的底线。当前,中小学日常安保力量主要服务于教学秩序,若寒暑假或课余时间开放场地,需额外承担校外人员身份核验、活动监管及应急处置等任务。参考近年多地校园安全事件及教育部封闭式管理要求,现有安保配置难以有效应对开放后的安全风险,尤其涉及未成年人与社会人员的交叉管理问题,责任风险需谨慎评估。
(二)硬件与经费保障不足
我市多数学校体育设施按基础教育标准建设,器材规格、场地设计更适配青少年使用(如低高度篮球架、儿童化健身器材),与成年人运动需求存在差异。部分学校设施老化问题突出,日常维护已依赖有限经费,若开放后使用频率增加,设施损耗将进一步加剧,财政短期内难以承担大额修缮费用。
(三)制度衔接尚未完善
现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严控校外人员进入,开放校园涉及教育、体育、公安、财政等多部门协同,需在责任划分、应急流程、经费分担等方面形成系统性政策支撑。目前,我省尚未出台统一的校园场地开放实施细则,实际操作中缺乏明确法规依据。
二、教育部门的工作方向与措施
(一)聚焦校内体育资源挖潜,深化家校社协同
1.强化校内体育服务
严格落实“每天两小时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等政策,确保学生体育锻炼质量。同时,通过举办亲子运动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家长参与校园体育项目(如趣味跳绳、亲子接力赛),在可控范围内共享部分体育设施,增进家庭与学校的互动。
2.推动体育赛事共建共享
在校园体育节、足球联赛等活动中增设“家长体验环节”,鼓励家长以志愿者或参赛者身份参与,既丰富赛事形式,也让家长直观了解校园设施使用规范。截至目前,我市多数中小学已建立“家校体育共同体”模式,家长参与热情很高。
(二)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公共设施建设
教育部门将积极配合体育、规划等部门做好两项工作:
1.提供场地数据支撑:全面梳理全市学校体育设施分布、规模及使用情况,形成清单报送相关部门,为全市体育场地规划布局提供参考。
2.协助社会资源统筹:配合体育部门对接企业、社区等,推动闲置社会场地(如企业运动场、商业健身中心)向公众开放,缓解区域性场地不足问题。
(三)持续开展政策研究与试点探索
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重点研究三方面内容:
1安全责任边界:参考杭州、苏州等地经验,探索“政府购买保险+学校安全承诺+使用者风险自担”的责任分担模式。
2.分阶段开放路径:拟在条件成熟的主城区选取2-3所学校,试点“周末限时预约开放”模式,优先满足教师家属、退休教职工等群体需求,积累管理经验。
3.设施升级可行性:调研社会资本参与学校设施改造的案例(如“企业冠名赞助+设施共享”模式),探索“教育需求”与“社会服务”的双赢路径。
三、需要说明的几点建议
(一)开放主体责任需明确
校园场地开放涉及多部门职能,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统筹安全监管、经费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避免教育部门“单兵作战”。
(二)开放时序需稳步推进
鉴于中小学以教育教学为核心职能,建议优先推动高校、职业学校场地开放,待制度成熟后再逐步向中小学延伸。
(三)公众宣传需同步加强
通过社区公告、媒体解读等渠道,向市民普及校园开放的条件与限制,引导理性看待开放难点,避免“一放了之”的片面期待。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以保障校园安全为前提,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体育资源共享路径,努力在教育职能与社会需求间寻求最大公约数。恳请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