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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期:灵宝市教体局强措严纪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02 16:29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灵宝市教体局立足于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从“保入学、控规模、促规范、严纪律、重监督”入手,多措并举做好2016年城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规范办学,依法招生。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坚持依法依规招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规范化管理。实施城镇学校“瘦身”规划,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禁止市区局直小学招收全寄宿学生,控制局直初中全寄宿学生人数,禁止全市初中、小学招收校外寄宿生。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确保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划片对口,有序招生。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各校招生学区范围与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原西华小学扩建改制为市第五小学,纳入教体局直属学校。局直小学实行“按户口、住址划片,就近入学”;局直初中实行“对口招生,免试入学”;乡镇中小学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要求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招生考试和跨区域招生。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入学不收取任何费用,持相关证件到指定的学校申请入学。妥善安置在市区购房居住的非市区居民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信息公开,阳光招生。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公开招生计划、办法、学区、日程等信息,接受社会咨询监督。市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查询审核结果。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新生进行均衡编班,均衡分配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禁止学校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与普通班;未经批准,禁止学校举办各类名目的实验班和特长班。新生编班和任课教师配备情况须经家长委员会审核,在学校门外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严明纪律,廉洁招生。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严禁任何学校和任何人在招生工作中乱收费或收受家长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等。教体局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投诉和举报。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平稳顺利进行。(灵宝市教体局 任尚锋 周伟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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