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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期:警示录——公款旅游顶风违纪 体恤下属不是借口 福建莆田市城厢区下黄小学原校长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6-07-14 09:49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我原以为是体恤一下老师们,给大家谋点福利!没想到性质这么严重,是我影响了单位声誉,我感到十分羞愧!”说起自己被查处一事,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下黄小学原校长蔡金松后悔不已。不久前,他因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受到严肃处理。

2015年12月,城厢区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下黄小学时任校长蔡金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截留该校附属幼儿园的幼儿保教费,组织教师公款旅游等问题,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随即展开调查。

“当时我就是为了体恤下属,才组织教师旅游,至于这样上纲上线吗?”面对调查,蔡金松辩解说。

“体恤单位干部职工没有错,但打着体恤下属的幌子,截留18630元的款项存到学校‘小金库’,用来组织教师到景区旅游,这就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违纪行为。”调查人员用纪律规矩对他晓之以理。

经查,2013年秋季至2014年春季这一学年,时任校长蔡金松违规截留12名幼儿园小班新生保教费,共6480元;超标准收取并截留45名中大班插班生保教费,共12150元。两笔合计总额为18630元的款项被存到学校的“小金库”,其中13200元用于2014年清明节组织教师到江西婺源旅游,剩余5430元未使用。

2013年以来,蔡金松每年都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承诺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然而,他却违反规定,截留公款、组织教师旅游,把承诺当成了儿戏。

今年1月,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决定,对下黄小学时任校长蔡金松停职调离,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同时,责令该校清退公款旅游费用13200元,连同账外管理的5430元违纪款一并上缴国库。(《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1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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