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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学校"两室"(实验室、仪器室)安全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08-04-13 11:44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为了充分发挥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两室"建设育人功能,切实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确保"两室"安全,保障实验教师和学生安全操作,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教育系统学校"两室"建设安全工作的目标是:加强学校"两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处置突发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健全组织,加强"两室"管理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平灿

副组长:鲍晓亮张行军

成员:刘振国(电话:2816619,手机:13938102689

平庭军(电话:2816621,手机:13903981603

霍守劳(电话:2816655,手机:13703818501

(二)市教育局的职责

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两室"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定期检查和抽查学校"两室"安全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

根据本辖区学校"两室"安全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两室"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不断总结推广学校"两室"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一旦发生火灾或中毒事件迅速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予以处置。

(四)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都应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两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制定本学校"两室"安全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流程,确保责任到人,实验教师在学生实验操作前应开展对学生使用实验药品的安全宣传使用和保存方法,使学生明白易燃爆、剧毒、腐蚀品等实验药品的性质特点。一旦发生火灾或中毒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立即做好处置工作。

三、学校"两室"建设安全控制措施

(一)学校"两室"要建立健全有关实验操作制度,在学校"两室"安全小组领导下,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实验结束和下班前,都要切断电源,消除火种,关锁好门窗等。

(二)凡有危险性的实验,任课教师必须首先讲清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其后进行实验,不得随便让非实验人员操作。

(三)严格在"两室"内吸烟、乱拉、乱接电源线,经常检修线路及通风防火设备等设施。

(四)使用易燃爆、剧毒、腐蚀品实验药品时要严格按学校规定报批,两人领取,一次用完,多余的及时上交。购卖药品时,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五)要加强对易燃爆、剧毒、腐蚀品等实验药品管理力度。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易燃爆、剧毒品单独存放在柜中,并加锁;自燃品应放在煤油和水中保管;腐蚀品应放在沙箱中保管。并且"两室"安全保管员要定期进行检查。

四、学校"两室"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

(一)学校"两室"一旦发生火灾或中毒事故,视事故大小而定。一般性事故,应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同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特大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赶到。

(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简要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分析事件原因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报告处置后续情况和结果。

(三)事故报告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特殊紧急情况可在规定时限内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报告内容要属实,不得隐瞒,接电话人应详细记录电话口头报告的内容,必要时可复述报告人确认。

(四)一般性事故发生后,实验教师和实验员立即用灭火器扑灭,学校应迅速组织受伤学生到就近的医院进行治疗,并组织教师尽可能地将"两室"贵重仪器转移,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予以指导。特大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学生撤离实验区,并报告"119"消防队和学校领导,协助消防人员疏导交通,使受伤学生迅速到就近的医院进行治疗。同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五)各级各类学校"两室"建设如果发生火灾或中毒事件后,应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并统一口径,向社会做必要的正面引导和宣传,稳定学校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