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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门峡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3-06-16 09:33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1.问:2023年全省中招统一考试安排在什么时间?有哪些考试科目,分值是多少?

答:2023年全省中招考试将于6月26日至28日举行,具体安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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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30分,体育考试70分, 中招总分为700分。

2.问:普通高中各批次志愿是如何设置的?各学校计划招生多少人?

答:2023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共设置四个批次志愿:

全省提前批次:每一批设置1个志愿。

第一批: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二批: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

县市区提前批次:设置1个志愿。

三门峡市第一高级中学(40人),三门峡市实验高中(280人),陕州中学(30人),陕州区第一高级中学(14人),全部为艺术、体育类,面向市直、湖滨区、陕州区招生。

统招批次:统招批设置二个批次。

第一批次:全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设置1-2个志愿,具体数量由各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实际自定,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三门市第一高级中学、三门峡市实验高中、三门峡市三高面向市直、湖滨区招生,陕州中学、陕州区第一高级中学、陕州区第二高级中学面向陕州区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招生。

第二批次:全市所有民办普通高中和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国际班,设置1个志愿。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国际班、三门峡高新一中、三门峡黄冈实验学校面向市直、湖滨区招生,其他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征集批次:各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本地招生实际自定是否征集。

3.问:考生如何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答:第一次(批次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在全省提前批二个批次,每一批次可各填报1个志愿,县市区提前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统招批次第一批次填报1-2志愿,第二批次填报一个志愿,填报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8:00-2023年6月20日23:59。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填报时间为2023年8月3日8:00-2023年8月3日23:59。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收考生填报。志愿填报结束后,初中学校统一打印《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并由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确认后学校存档备案。

填报志愿前各位考生和家长要充分掌握招生政策,根据考生一模、二模成绩、学习潜力、自身特长及家庭经济状况慎重选报学校,被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缴费报到。初中学校要确保考生及家长对志愿填报工作的知情权,充分尊重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任何初中不得限制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或违背考生和家长意愿强迫其填报志愿。考生准考证号和密码是登录信息服务平台的凭证,用于考生报名、志愿填报、录取查询等全过程,要妥善保管。

4.问:2023年全市艺术、体育、排球类专业合格分数线是多少?

答:市教育局根据市招办组织的艺术、体育、排球专业统考成绩,依据各类别生源情况按各类别全市招生计划的1:1.5—1:2确定各类别专业合格分数线,只有专业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体育、排球类志愿。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美术专业合格分数线为74分,音乐专业(含播音主持)合格分数线为73分,体育专业合格分数线为44分,排球专业合格线男生为46分、女生为42分。

5.问:普通高中录取要求是什么?

答:(一)普通类考生:按照全省提前批次、县市区提前批次、统招批次、征集批次的顺序依次录取,在录取中本着“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即各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遵循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在统招批次的第一批次录取中,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最低分数应高于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分差控制在15分以内。

(二)艺术、体育、排球类考生:三门峡市第一高级中学、三门峡市实验高中、陕州中学·艺术·体育类和陕州区第一高级中学·排球类考生录取办法为:考生专业成绩合格,依据其学业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分配生:在统招批次先录取分配生,再录取统招生。以每所初中学校为单位,在报考每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符合分配生录取条件的考生中,统招分数线上依据每所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各高中统招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分配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可降30分进行录取;如降30分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则调整为统招计划。分配生录取只对考生填报的统招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分配生资格为具有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读,其间无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情况。

(四)国际班:填报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国际班志愿的考生,凡被录取不得转入普通班。

(五)宏志生: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各县市区教体局和直属各初中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分别为:监护人建档立卡明白卡、考生本人残疾证、考生所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监护人享受农村低保及考生本人基本情况的证明、考生本人特困救助供养证明等材料)于2023年6月16日前上传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7〕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生学习、生活补助。

6.问: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有哪些?分值各是多少?如何申报?

答:(一)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二)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五)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六)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七)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申报办法:在填报中招志愿同时,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申报加分照顾对象。对已经在省中招平台提交照顾对象数据的考生,各县(市、区)考生先由考生所在学校汇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初审,县(市、区)招办打印考生名单,由专人审查有关证件,盖章签字后,由系统操作人员在省中招平台予以认可。市直申报加分照顾对象的考生以及监护人要填写《2023年三门峡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市直考区加分照顾对象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证明材料先由所在学校初审,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汇总和《照顾对象登记表》一起上报市招办,市招办根据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查后予以认可。

7.问、普通高中录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7月12日全省提前批次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7月13日全省提前批宏志班、省实验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7月16日县市区提前批次录取,7月21日统招批次录取,8月4日征集批次录取。

8.问:普通高中录取期间,考生和家长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考生可在录取工作结束后登录各普通高中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每一批次录取结果确定后,录取高中将通过电话与录取考生家长联系,请各位家长在录取期间要确保考生中招报名时注册的联系方式畅通。在录取期间,考生和家长也要主动关注所报考高中门户网站和校方微信,及时了解招生工作进展动态。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务必在录取高中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到录取高中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将不予注册省内普通高中学籍。2023年普通高中录取的一年级新生,2026年须在学籍所在高中参加高考报名。

9.问:未取得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对考生有什么影响?

答:未取得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在高中就读期间,一是不能参与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定;二是不能以高中在校生身份参加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是不能以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高考报名;四是不能取得河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10.问:已被普通高中录取,还能不能去初中学校复读?

答: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不得返回初中学校复读,否则2024年将无法参加中招报名。

11.问:考生没有被普通高中录取还想上学怎么办?

答:如果考生没有被普通高中录取,欢迎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读普通高中,可以考大学,实现自己的价值;读中等职业学校可以走一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成长之路:可以按照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技术型本科(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的升学通道逐步学习深造;也可以通过掌握一技之长找到一份好的工作,通过不断钻研磨砺技术水平,成长为单位的骨干力量;更可以参加省级、国家级、世界级职业技能大赛,与优秀技术人才赛场过招,为祖国争光、为家乡添彩。不仅如此,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贫困生资助会解决学生对上学费用的后顾之忧;工学结合、实训实习会带给学生与以往不同的学习体验;校企合作、无缝衔接的就业服务会为学生铺平就业道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在参军、招工等方面和普通高中学校毕业证作用是一样的。相对来讲,同等分数的考生走这条道路,比到普通高中就读参加普通高考接受高等教育更容易,前程同样光明,人生同样精彩。

12.问:在推进普通高中阳光招生方面采取了那些措施?

答:为保证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教育局进一步完善阳光招生的各项制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工协作。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三是加大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介,积极宣传各项招生政策。普通高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录取分数、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各初中学校主动履行告知义务,给每一位家长印发《致中招考生家长的一封信》,将有关招生要求提前向考生和家长进行告知,保证招生政策广泛深入宣传到位。四是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给考生充分的报考自主权,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学生报考志愿。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严禁私自接收未录取的考生缴费报到。对违反招生要求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http://jyj.smx.gov.cn/10183/616589856/1288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