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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16 15:07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一、 背景依据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社会关注、群众关切。近年来,中小学生特别是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习日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监管“空档期”等问题,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7年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5月印发的《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和《三门峡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三教文〔2021〕6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二、课后服务对象是谁?

课后服务对象为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由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三、服务时间如何规定?

直属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放学后进行,每天1—1.5小时,不含寄宿生上晚自习、双休日和节假日等时间。

冬季:

小学延时时间为16:30至18:00,

中学为17:10至18:40;

夏季:

小学延时时间为17:00至18:30

中学为17:30至19:00。

小学一、二年级可适当缩短课后服务时间,各学校特殊情况需报三门峡市教育局核准。

四、服务学校有哪些?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有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外国语小学、育才小学、崤函小学、东风小学、阳光小学、龙湖小学、育才中学、市二中、市三中、实验中学、外国语中学、阳光中学,共计15所直属公办中小学。

五、服务内容有哪些?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三年级以上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六、课后服务工作如何收费?

直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收费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每生每月60元,以学期为节点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免除其家庭承担部分。

七、课后服务经费如何管理?

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省教育收费政策,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收费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实施公示,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课后服务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

八、课后服务由谁来看护?

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九、学校如何具体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学校:各学校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有需求的学生及家长: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如何确保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安全?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