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教育局推进2021年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39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的通知》(教办函〔2019〕366号)和《三门峡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的通知》(三教办〔2020〕13 号)文件,各县(市、区)教体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标准指引》)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标准目录》),严格执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规范基层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2021年度,各县(市、区)教体局切实承担起了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持续增强。
二、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将本地区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信息在本级政府网站首页上发布。
(二)厘清发布内容。各县(市、区)教体局对照《通知》明确的工作要求和指引目录内容(包含10个一级事项、34个二级事项),及时发布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并结合自身实际适当拓宽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推进本地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和社会关切。
(三)加强平台建设。各县(市、区)教体局积极与本级政府加强沟通协调,不断加强教育门户网站建设,突出政务定位,强化便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三、强化督导问责,推进规范建设。
2021年度,三门峡市教育局通过网络检测、实地督查等形式,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教体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照标准落实工作的,及时督促整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各县(市、区)教体局仍然存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完善、相关工作人员认识和工作能力不足、各县(市、区)网站教育栏目建设标准不统一、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三门峡市教育局将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全市教育工作要点,进一步开拓思维,创新思路,不断加强督导检查,推进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