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义务教育 > 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 > 校园安全 > 文章详情

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4-12-16 11:25 来源: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

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安全制度

目    录


1.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3.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4.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6.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7.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8.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中心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体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体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所在辖区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体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所属人民政府和教体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2.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建立有效的联系方式,和家长共同严格要求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校、不提前到校。
2.要按时检查学生到校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及时与家长联系,问明情况,做好记录(每天上、下午第一节上课的教师负责清查并及时与班主任沟通)。    
3.上课期间,任课教师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外出时,班主任要与家长联系,由家长来校带学生持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方可离校。
4.强化课间活动的管理。班主任要严格要求学生到校后进教室读书、自习,不在室外追逐打闹;课间开展适当的活动、不做危险游戏;不在楼道、楼梯上追逐打闹;不从楼上往下扔杂物等。
5.升旗、上操、放学等集体活动时,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要带领学生按规定的楼梯上下楼,要求学生不跑、不推、不挤、不叫。
6.所有任课教师要按时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拖堂或提前下课。
7.上室外体育课时,教师要提前把学生带回教室后按时下课(上午第三节课、周五下午第三节课除外)。
8.各班按规定的时间站队放学。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要清点人数、不滞留学生,要求学生按时回家。
9.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学生是否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到校,特别是管制刀具、金属制品、打火机、易燃易爆品等,一经发现,立即收缴。
10.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3.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 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九、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十、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心防火、防盗、防破坏。                      

4.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器材的管理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以免发生重大问题,如果因人为的原因使消防器材损坏或丢失的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消防器材的使用要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使其达到灭火功能。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送到主管部门,进行更换以备再用,严禁在没有火情时动用消防器材,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严厉的处罚。

三、院内明火管理凡是因生产、生活临时动用明火或一般情况下不准动用明火的地方动用明火,消防管理人员和动用明火的工作人员可在动用明火前、中间、之后必须进行检查,以防火患成灾。    

四、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的手段1.对于涉及问题复杂不易解决的火险隐患可通过主管部门召开有关领导参加的协商会,采取会上整改办法。2.对于存在严重火险隐患的部门,经指出后仍不整改的,给予经济处罚,对重大火险、随时可能威胁单位财产和人员安全的,经指出后仍不进行整改的部门对部门领导依法进行经济处罚。

五、库房的管理措施库房物资必须分类、分堆储存,堆与堆之间、垛与垛之间必须保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少于二米,根据库存物资的种类,确定垛距、墙距、柱距、梁距、每个库房都要有规定储存限额和标准,不得超过限额和标准。

六、自查隐患并接受联查措施各部门每月必须进行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并将自查情况报主管部门,以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同时,认真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          
          5.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水、电、气设施;

3.实验仪器、教具设备;

4.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及图书等设备。

二、检查机构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每月中旬例行检查;

2.大风、大雨后恶劣天气后及时检查;

3.大型活动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地基是否有沉降;

2.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3.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4.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供电设备是否有隐患;

5.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6.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7.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总务处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七、平时管理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执行专人负责管理。

2.科学管理。各类教学仪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重点部位三防到位。

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学校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7.鉴定报废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账目上注销。           

6.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2.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教育局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3.经批准举行的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4.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5.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6.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7.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上报县教体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三门峡市北环路小学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组织学生开展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5.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