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教文〔2017〕193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开发区教文体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文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师〔2017〕353号),请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实施方案。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师〔2017〕353号)
三门峡市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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