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继续教育 > 文章详情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1 10:54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三教文〔2012493

  

各县(市、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处,直属各学校:

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市教师队伍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三门峡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三门峡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并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订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发展规划。

 

 

 

三门峡市教育局      

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三门峡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在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十一五”期间,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思想,以“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广大教师整体素质”为中心任务,创新培训机制,狠抓任务落实,有力促进了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但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发展在观念认识、体制机制创新、培训经费落实、培训内容与形式改革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质量提高和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三门峡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际,借鉴各地“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制定三门峡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师继续教育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教师队伍建设服务的工作方针,遵循教师培训规律和教师专业成长规律,以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为目标,以实施重点培训项目为抓手,以体制机制与培训模式创新为动力,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中原崛起、实现我市“三大战略定位”和我市基础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教育。遵循教师成长的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师在培训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围绕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大局和中心任务,研究制定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各项举措,将科学精神和务实原则落实到教师继续教育事业发展全过程。

(2)改革创新,注重实效。从我市教育发展实际出发,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教师培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更新培训理念、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培训目标实现。突出针对性、强调及时性、增强实效性,做到学以致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提高教师培训质量。

(3)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坚持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相结合。深入分析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顺应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既要立足当前,满足现实教育需要,又着眼未来,谋划远期目标、促进教师队伍的长远发展,构建具有时代特色的教师培训体系。

(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站位全局、服务重点、统筹兼顾,宏观协调好“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四级培训体系之间的关系,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制定周密计划,做到“全员参训,相得益彰,差异培训,共同提高”。要以义务教育阶段农村骨干教师和农村幼儿骨干教师的培训为重点,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协调发展。要重点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切实把新课标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和《三门峡市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提出的各项幼儿教师培养、培训任务。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为引领,以“市培计划”为推动,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创新教师培训机制和模式,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均衡发展、强化基地”的方针,对全体教师进行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区域均衡、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通过培训,使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学科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创新和自主发展能力等得到全面提升,更好地适应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

(2)加大农村教师培训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师队伍的均衡发展。

(3)实施骨干教师梯队培训,进一步发挥其在全市教师队伍建设与教育实践中的骨干支撑、示范引领与推进指导作用。

(4)实施教师教育专项培训,促进教师教育能力的提升。

(5)鼓励教师在职进修,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学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依据培训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培训目标要求及培训对象特点确立“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工作任务:即以教师全员培训与骨干教师梯队培训工作为重点,适时开展各类教师专项培训,落实教师校本培训与学历提高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

(一)实施教师全员岗位培训,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岗位培训是针对全体在职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的一项周期性的全员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各自的职责划分,精心组织、缜密安排,制定一揽子培训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对全市中小学幼儿教师进行分学段、分学科的培训,到2015年底,完成对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全员培训,使每个教师参加培训的累计学时不少于360个(不含校本研修学时),实现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员岗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1)师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通过对教师开展师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使教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铸就良好的师德师风和乐观、平和、向上的心理素质,提高依法施教的自觉性,促进全省广大教师职业理想与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提升。

(2)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结合我市绝大部分中小学教师已接受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初级培训的现状,对在“十一五”期间已完成初级培训的教师实施中级培训。培训要更加注重教育技术能力的实际应用。通过努力,争取在2015年底前使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师全部完成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60%以上教师完成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并督促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通过教育部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应等级证书。

(3)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培训。该项培训旨在补充更新教师的学科专业知识,进一步夯实教师的专业基础,同时通过有关教学设计、教学的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评价、实践与反思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本项培训是教师全员岗位培训中的重点,市、县两级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应依据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师培训规划,按照国家、省制定的《课程指南》,结合不同区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教师的实际需求和未来教育发展对教师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课程体系并开展专业培训。

(4)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新教材培训。坚持义务教育新课程“全员培训”的原则,“十二五”期间,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和教研人员进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新教材培训。其中,课程标准培训,以《新课程标准》解读、课程标准修订理念及方案介绍、课程标准案例分析、新课程课堂教学的策略和方法等为主要内容,帮助义务教育阶段广大教师全面理解、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修订后课程标准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变化,切实把课程标准的教育理念和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到课堂教学中;新教材培训,以新编教材课程设计理念、教材编写结构和知识体系、教材重点难点分析和教学案例等为主要内容,帮助教师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各学科《新课程标准》,增强教师正确使用教材的能力。此项培训工作由市、县(区)、乡(校)三级共同负责,市级负责实施示范性骨干教师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的组织协调、市域内教师培训规划的制定,县(区)负责制定本辖区教师培训规划和上级培训部门下达全员培训任务的落实。

(二)开展骨干教师梯队培训,完善骨干教师培训体系

结合“十一五”期间实施骨干教师培训的经验,加大中小学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培训的力度,进一步提升骨干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与教育教学能力,发挥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与推进作用,促进骨干教师培养培训的科学化、规范化与体系化。

(1)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通过有计划的选拔和培训,全市再培养、认定1000名市级骨干教师,使这些教师能够在全市教师队伍中发挥骨干、辐射作用。

(2)实施“名师培育工程”。从市级骨干教师中每年平均遴选100名中小学幼儿教师作为市级名师培训对象,经过有计划的培训,到2015年底在全市形成不少于300人的名师队伍,使他们成为教师队伍中的“领雁”人才,在一线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配套实施“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根据教育部有关安排,从省级名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师教育专家中选拔教学经验丰富、知识积累深厚、有自己独特教学风格、具有较高科研和创新能力的教师,通过国内名校深造、境外高级研修、名师工作室、专项课题研究、一线教学诊断与探究等形式,培养一批未来教育家,使他们在全市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和科学研究中发挥先锋引领和推进指导作用。

(三)开展教师专项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实践能力

专项教师培训不同于教师全员岗位培训,它是针对教师中的特殊群体基于特殊的职业需求而开展的培训。“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与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班主任工作实践能力与新任教师的教学适应能力。

(1)开展班主任培训。继续组织实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要做好新任班主任的培训工作,凡新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的教师,在本周期内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项培训;对连续担任班主任,在上一周期已接受过培训的班主任教师,本周期仍需接受班主任工作方面的不少于30学时的专项提高性培训。

(2)实施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组织对新进入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师(含“特岗教师”)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师德修养、教育理论、学科教学法和教学基本功的培训。帮助新任教师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和素质教育的理念,学会分析教材内容,初步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有效的教育技能,并具备进行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的能力。

(四)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

采取多种激励措施,组织和动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积极参加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通过报考和参加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教育、现代远程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促进全市在职教师学历、学位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力求实现以下任务目标:全市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从2010年的61.90%提高到68%以上;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从2010年的 83.28 %提高到89%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2010年的55.23%提高到60%以上;高中教师学历完全达标,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从2010年的5.63%提高到10%以上。

(五)落实教师校本研修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提高

校本研修是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重要补充形式。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校本研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师〔2004〕548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管领导、以中小学校为主体、以中小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以所在地区教师培训机构为业务指导,通过自修反思、课题研究、案例分析、观摩教学、研讨交流、校本课程开发、教学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结合中小学网络远程培训的主题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校本研修。校本研修的学时按教师全员岗位培训学时的1:1比例配置,即一周期五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

三、保障措施

(一)理顺培训体制,明确培训职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划”的实施中,负有决定性的领导和组织管理责任,是“规划”的直接组织实施者。为此,必须统筹全局,明确划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执行目标任务中的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明确培训分工与职责

“十二五”期间,要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培训工作的责任,理顺教师培训工作管理体制,依法对教师培训进行规范管理。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省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和我市教师培训“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指导下,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培训目标,负责制定全市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相应的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级培训计划、省级培训计划中示范性项目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遴选、派遣和组织管理;承担省级培训计划地方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级骨干教师的培训、初中以上(含直属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岗位培训、直属学校新教师岗位培训和其他应由市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的相关培训;负责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标准化、示范性评估、验收。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按照《三门峡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及时审核辖区内教师的各类培训信息,防止对教师重复培训和过度培训现象发生。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市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培训目标任务和县(市、区)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师培训总体规划,负责市级培训计划中示范性项目和省、市级、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遴选、推荐、派遣和组织管理;负责县级骨干教师的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班主任培训、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和其他应由县(市、区)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的相关培训。负责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标准化、示范性建设和评估、申报,充分发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在教师培训、校本研修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等方面的支撑作用。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按照《三门峡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及时登记、审核辖区内教师的各类培训信息,通过对登记信息的查询、核对,防止对教师重复培训和过度培训现象的发生。适时指导、督促、检查、评估本地区的教师培训工作。

2.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积极争取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成立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正常投入。要将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地方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证。要进一步完善由师训科牵头,人事、计财、教研、电教等相关业务处(科)室和有关教师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教师培训协调机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培训机制

1.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不断创新培训体制。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由其具体承担本“规划”确定的各项培训任务。既要充分发挥我市各类教师培训机构在实施教师培训方面的主体作用,也要注重调动、引进省外高水平大学参与我市教师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层次和形式的合作,促进优质教师培训资源的共建共享。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要按照确定的培训方案认真完成承担的培训任务,切实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培训机构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教师培训的新机制、新模式和新方法。充分利用集中培训、现代远程培训、送教上门和校本研修等多种灵活有效的模式开展培训。针对我市教师分布地域广的特点,教师的全员岗位培训应主要通过远程培训与网上、网下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混合型培训模式开展,以解决教师全员培训中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同时也可减轻教师的各类负担。要深入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形成卫星电视系统、计算机互联网和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有机结合、功能互补、开放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

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信息登记、审核制度。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建立教师培训管理档案,逐步实现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和“建立严格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对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内容、学时、学分的登记和审验制度。充分发挥“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在教师培训信息登记、保存、检索、查询、汇总、审核、呈报等方面的功能,建立起教师个人基本信息和培训信息的电子档案,逐步在全市实现教师培训信息的无纸化、信息化管理。

2.创新培训管理机制

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导下,引入竞争机制,整合全市师资团队等各类优质资源,实现优化配置,为教师培训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和服务。在借鉴以往培训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对教师培训工作的新要求,改革培训体制,创新培训模式,积极探索和发展研训一体、案例教学、互动参与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培训形式,构建具有时代特色的教师培训体系。

强化教师培训激励机制。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制度的衔接。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的规定,会同人事部门,建立起教师培训的考核、奖惩等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培训内容更新机制。市教育局将依据全省教师培训《课程指南及标准》,组织有关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加强对教师培训不同学科课程内容的开发和研究。要根据“十二五”期间教师培训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类别、各层次培训对象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出一批新的地方课程资源。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中的优质课程,并将名师名家、师德标兵的论文、征文、讲座、案例、课件等结集出版,作为培训研修的参考教材。

(三)加强培训基地和培训者队伍建设

1.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

充分发挥高等师范院校及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在教师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教师培训机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形成基础设施完备、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新型教师培训机构服务体系。

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号)的精神和要求,我省自2012年起,在全省启动实施新一轮标准化、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力度,认真开展标准化、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创建和评估工作。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争取到2015年使我市所有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实现以定位准确、功能齐全、运转正常、效果良好为主要特征的标准化。其中灵宝、陕县、湖滨区、卢氏四所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要达到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标准,在此基础上,灵宝和陕县两所教师进修学校争取达到国家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标准,使它们真正成为教师教育的学习中心、研究中心、资源中心和服务中心。

建立教师教育和教师培训改革创新试验区,努力探索教师培养培训的新途径、新模式。“十二五”期间,市教育局将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培计划”实施为引领,大力推进“两个一体化”(培养培训一体化、研训一体化)建设,争取建立教师教育和教师培训改革创新实验区,努力探索教师培训的新途径、新模式。要通过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学科教师的优质课竞赛、教学技能大赛等形式,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比赛、展示自我的积极性,达到“以赛代训、以赛促训”的目的,形成教师教育技能竞赛的机制和体系。

2.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

注重构建专兼职结合、复合型、专业化的培训者队伍。建立培训教师定期接受业务培训的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分阶段、分批次,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将全市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师全员轮训一遍。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者的培训教学能力、培训组织能力、实践指导能力。对省级骨干教师、名师、未来教育家,要通过制度性规定,将他们在一定时期内兼职承担一定量的教师培训工作作为他们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要通过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积极参与到教师培训工作中来。 

强化培训者培训。对参与教师培训的培训者,包括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基础教育教研员、受聘于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中小学一线骨干教师,进行有计划的系统培训。培训主要通过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培训方案设计、课程策划、经验交流、实践反思等内容和方式,使培训者具备现代培训理念,了解培训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掌握科学的培训方法和技巧,以达到提高培训质量的目的。

(四)加强培训评估,建立质量监控与绩效考核体系

要注重对教师整个培训过程的质量监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培训机构的培训方案设计、培训师资团队组建的结构比例、课程的安排、培训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培训资源的整合、培训信息的登记与宣传等纳入质量监控范围,加强培训质量的动态管理。

每个培训项目结束后,各培训机构和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培训的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要将学员参训的满意度、学员的学习成果、学员回到岗位上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和行为方式的改变程度等纳入考评的指标体系中。

(五)加大投入,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培训是各级政府的职责,要坚持教师培训经费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多渠道筹措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稳定的教师教育投入机制。要按照我市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和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师范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教师字〔1998〕33号)“在职教师培训业务经费占教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2.5%,在教育事业费中给予专项安排。城乡教育费附加应有不低于的10%的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培养培训”等政策,以确保教师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市教育局将积极争取财政对教师培训经费的支持,切实管好、用好培训资金,确保教师培训经费全部用于教师培训。各县(市、区)也要积极争取县本级财政资金支持,设立地方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用于组织实施地方教师培训。

积极探索教师培训经费投入的新渠道,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配套,鼓励社会各界投资支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教育经费”的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