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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外国语中学教育集团黄河路校区(阳光中学) 职称评审、聘任及岗位晋升方案

发布时间:2025-01-22 15:26 来源:三门峡市阳光中学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稳步健康发展,并 以此来建设一支“ 师德高尚、业务精湛 ”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提高 我校教育质量而打下坚实的基础。我校在职称评审、聘任及岗位晋升 中,采用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定量考核满分 100 分, 由科室量化考核 85 分、评审小组考核 15 分,以总分高低排序;定性 考核由评审小组评判是否使用否决条件和优先条件,最后确定职称评 审、聘任和岗位晋升的教师名单,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 的原则。

一、指导思想

我校职称评审、聘任和岗位晋升的指导思想是:公平、公开、公 正、合理,鼓励先进,择优晋升,同时兼顾临近退休的教师,激发全 体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我校和谐竞争机制的形成。

二、基本条件

1.职称评审、聘任:我校教师申报参评各级职称或者聘任时,必 须符合相应文件规定的条件。

2.岗位晋升:具备相应的技术职务的教师,必须符合岗位晋升文 件要求的相应条件。 目前执行的是在同一岗位满 3 年(月到月)。

三、量化记分办法

(一)资历与经历(40 分)

1.资历

1)第一学历:研究生 4 分,本科生 3 分,专科 2 分,中师、 中专与高中 1 分。(工作前的最高全日制学历)


2)教龄:参加工作以来,每满一年记 1 分。

3)任职年限:任现职(聘现岗)以来,每一年记 1 分。

4)表彰:任现职以来,获教育先进、劳动模范、优秀班主任 等荣誉称号,国家级记 10 分、省级记 7 分、市级记 4 分、市直级记 1 分。 (相同荣誉称号只计最高分且不得重复计分)

2.经历

1)班主任:任现职以来,每满 1 年记 2 分。

2)毕业班:任现职以来,在毕业班任教的,每满 1 年记 1 分。

3)教备组长:任现职以来,教研组长每满 1 年记 1 分、备课 组长每满 1 年记 0.5 .

4)中层干部:任现职以来,中层正职每满 1 年记 2 分,中层 副职、年级主任每满 1 年记 1 分。

资历与经历部分分数最高者得 40 分,其他人员按比例折合计分。

(二)教学业绩(30 分)

学校考察任现职以来近 5 年的教育局统一期末考试成绩,实现学 校确定目标的学科教师得分,没有实现目标的计 0 分。计分办法:

 3 分为中位数,每向上一名加 1 分,向下 1 名减 1 分。非统考科  目,由职评小组结合其表现打分。工作量不满的,以工作量为系数, 折合教学业绩得分参评。

教学部分分数最高者得 30 分,其他人员按比例折合计分。

(三)教育科研(15)

1.论文、课件、案例、教案获奖记分:任现职以来,论文、课件、 教学案例、教案等方面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 5 分;二等奖记 4 分; 三等奖记 3 分;获省一等奖记 4 分;二等奖记 3 分;三等奖记 2 分;


获市一等奖记 3 分;二等奖记 2 分;三等奖记 1 分。 (与自己专业无  关的获奖不记分,同一论文、课件、案例、教案按最高奖项记一次分)

2.科研课题、成果记分:任现职以来,结项课题国家级记 10 分、 省级记 8 分,获市级记 6 分,获区级记 3 分。 (课题主持人加全分、 参与者按50℅加分)

3.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获奖记分:任现职以来,现场赛讲的 优质课获奖,国家级一等次记 20 分、二等奖记 16 分、三等奖记 12 分;省级一等奖记 15 分,二等奖 13 ,三等奖记 10 分;市级一等奖  10 分,二等奖 8 ,三等奖记 6 分,市直一等奖记 8 分,二等奖 6 分,三等奖记 3 分;如是报送光盘获奖的优质课,国家级一等次记  15 分、二等奖记 12 分、三等奖记 8 分;省级一等奖记 13 分,二等  10 ,三等奖记 8 分;市级一等奖记 10 分,二等奖 8 ,三等奖记 6 分,市直一等奖记 6 分,二等奖 3 分,三等奖记 2 分;示范课、公 开课、讲座按优质课减半记分

4.学科竞赛辅导获奖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体育、艺   术、科技等竞赛辅导学生获奖,教师记分: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级学 科竞赛成绩优秀,或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奖,辅导学生获奖:一  等奖 8 分: 二等奖 6  ;三等奖 5 分;获省级学科竞赛成绩优秀, 或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奖,辅导学生获奖:一等奖 6 分: 二等   5   三等奖 4 分;获市级学科竞赛成绩优秀,或体育、艺术、 科技等竞赛奖,辅导学生获奖:一等奖 5 分: 二等奖 4   三等   3 分;获市直级学科竞赛成绩优秀,或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  ,辅导学生获奖,一等奖 1 分。

获优秀辅导教师称号:省级 10 分,市级 6 分,市直级 4 分。


5.学科竞赛辅导获奖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体育、艺   术、科技等竞赛获团体奖奖得分:省级团体奖 30 分,市级一等 20 分, 市级二等 10 分,市级三等 6 分,市级道德风尚奖、最佳表演奖等 5  分;市直级(县)一等 8 分,市直二等 6 分,市直三等 4 分,市直级 道德风尚奖、最佳表演奖等 3 分。

教科研部分分数最高者得 15 分,其他人员按比例折合计分。

(四)否决条件

参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量化考核分数无效,当年不能评审、 聘任或晋升岗位。

1)近五年内曾被学校以上机构认定为有教育教学事故的。

2)不愿或不能履行相应职级教师岗位职责的。

3)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4)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的。

5)找理由、借口不愿干班主任工作的。

(五)优先条件

临近退休且需要进行职称评审、聘任及岗位晋升的人员,可以与 通过量化考核推选出来的人员进行协商,在当事双方自愿协商好且不 影响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学校同意并支持临近退休的老同志优先评 审、聘任和优先晋升岗位,在竞争的前提下体现对老年教师的关怀。

四、评审小组组成

 

学校职称评审、聘任及岗位晋升评审小组由如下人员组成:

校级领导 3 人:支部书记、教学副校长、政教副校长 中层干部 3 人: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

教师代表 3 人:教工选举产生

评审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当本人参评一律回避。


五、评审流程

1.参评人提资料,办公室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2.初审合格人员提供材料,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分 工进行量化考核算分;

3.在参评人员范围内公开量化考核积分;

4.评审小组先进行资格与积分审查,然后依据量化积分、否决条 件和优先条件,确定推荐结果;

5.对结果进行公示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