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聘任及岗位晋升方案
三门峡市外国语中学教育集团黄河路校区(阳光中学)
职称评审、聘任及岗位晋升方案
(2023 年 5 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稳步健康发展,并以此来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提高我校教育质量而打下坚实的基础。我校在职称评审、聘任及岗位晋升中,采用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定量考核满分 100 分,由科室量化考核 85 分、评审小组考核 15 分,以总分高低排序;定性考核由评审小组评判是否使用否决条件和优先条件,最后确定职称评审、聘任和岗位晋升的教师名单,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
一、指导思想
我校职称评审、聘任和岗位晋升的指导思想是:公平、公开、公正、合理,鼓励先进,择优晋升,同时兼顾临近退休的教师,激发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我校和谐竞争机制的形成。
二、基本条件
1.职称评审、聘任:我校教师申报参评各级职称或者聘任时,必须符合相应文件规定的条件。
2.岗位晋升:具备相应的技术职务的教师,必须符合岗位晋升文件要求的相应条件。目前执行的是在同一岗位满 3 年(月到月)。
三、量化记分办法
(一)资历与经历(40 分)
1.资历
(1)第一学历:研究生 4 分,本科生 3 分,专科 2 分,中师、中专与高中 1 分。(工作前的最高全日制学历)
(2)教龄:参加工作以来,每满一年记 1 分。
(3)任职年限:任现职(聘现岗)以来,每一年记 1 分。
(4)表彰:任现职以来,获教育先进、劳动模范、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国家级记 10 分、省级记 7 分、市级记 4 分、市直级记 1分。(相同荣誉称号只计最高分且不得重复计分)
2.经历
(1)班主任:任现职以来,每满 1 年记 2 分。
(2)毕业班:任现职以来,在毕业班任教的,每满 1 年记 1 分。
(3)教备组长:任现职以来,教研组长每满 1 年记 1 分、备课组长每满 1 年记 0.5 分.
(4)中层干部:任现职以来,中层正职每满 1 年记 2 分,中层副职、年级主任每满 1 年记 1 分。资历与经历部分分数最高者得 40 分,其他人员按比例折合计分。
(二)教学业绩(30 分)
学校考察任现职以来近 5 年的教育局统一期末考试成绩,实现学校确定目标的学科教师得分,没有实现目标的计 0 分。计分办法:
以 3 分为中位数,每向上一名加 1 分,向下 1 名减 1 分。非统考科目,由职评小组结合其表现打分。工作量不满的,以工作量为系数,折合教学业绩得分参评。
教学部分分数最高者得 30 分,其他人员按比例折合计分。
(三)教育科研(15)
1.论文、课件、案例、教案获奖记分:任现职以来,论文、课件、教学案例、教案等方面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 5 分;二等奖记 4 分;三等奖记 3 分;获省一等奖记 4 分;二等奖记 3 分;三等奖记 2 分;获市一等奖记 3 分;二等奖记 2 分;三等奖记 1 分。(与自己专业无关的获奖不记分,同一论文、课件、案例、教案按最高奖项记一次分)
2.科研课题、成果记分:任现职以来,结项课题国家级记 10 分、省级记 8 分,获市级记 6 分,获区级记 3 分。(课题主持人加全分、参与者按 50℅加分)
3.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获奖记分:任现职以来,现场赛讲的优质课获奖,国家级一等次记 20 分、二等奖记 16 分、三等奖记 12分;省级一等奖记 15 分,二等奖 13 分,三等奖记 10 分;市级一等奖记 10 分,二等奖 8 分,三等奖记 6 分,市直一等奖记 8 分,二等奖 6分,三等奖记 3 分;如是报送光盘获奖的优质课,国家级一等次记15 分、二等奖记 12 分、三等奖记 8 分;省级一等奖记 13 分,二等奖 10 分,三等奖记 8 分;市级一等奖记 10 分,二等奖 8 分,三等奖记6 分,市直一等奖记 6 分,二等奖 3 分,三等奖记 2 分;示范课、公开课、讲座按优质课减半记分。
4.学科竞赛辅导获奖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辅导学生获奖,教师记分: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级学科竞赛成绩优秀,或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奖,辅导学生获奖:一等奖 8 分: 二等奖 6 分 ;三等奖 5 分;获省级学科竞赛成绩优秀,或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奖,辅导学生获奖:一等奖 6 分: 二等奖 5 分 ; 三等奖 4 分;获市级学科竞赛成绩优秀,或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奖,辅导学生获奖:一等奖 5 分: 二等奖 4 分 ; 三等奖 3 分;获市直级学科竞赛成绩优秀,或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奖,辅导学生获奖,一等奖 1 分。获优秀辅导教师称号:省级 10 分,市级 6 分,市直级 4 分。
5.学科竞赛辅导获奖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获团体奖奖得分:省级团体奖 30 分,市级一等 20 分,市级二等 10 分,市级三等 6 分,市级道德风尚奖、最佳表演奖等 5分;市直级(县)一等 8 分,市直二等 6 分,市直三等 4 分,市直级道德风尚奖、最佳表演奖等 3 分。
教科研部分分数最高者得 15 分,其他人员按比例折合计分。
(四)否决条件
参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量化考核分数无效,当年不能评审、聘任或晋升岗位。
(1)近五年内曾被学校以上机构认定为有教育教学事故的。
(2)不愿或不能履行相应职级教师岗位职责的。
(3)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4)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的。
(5)找理由、借口不愿干班主任工作的。
(五)优先条件
临近退休且需要进行职称评审、聘任及岗位晋升的人员,可以与通过量化考核推选出来的人员进行协商,在当事双方自愿协商好且不影响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学校同意并支持临近退休的老同志优先评审、聘任和优先晋升岗位,在竞争的前提下体现对老年教师的关怀。
四、评审小组组成
学校职称评审、聘任及岗位晋升评审小组由如下人员组成:
校级领导 3 人:支部书记、教学副校长、政教副校长
中层干部 3 人: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
教师代表 3 人:教工选举产生
评审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当本人参评一律回避。
五、评审流程
1.参评人提资料,办公室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2.初审合格人员提供材料,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分工进行量化考核算分;
3.在参评人员范围内公开量化考核积分;
4.评审小组先进行资格与积分审查,然后依据量化积分、否决条件和优先条件,确定推荐结果;
5.对结果进行公示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