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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

发布时间:2023-08-26 10:12 来源:办公室

 

三门峡市实验中学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和《三门峡市主城区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三门峡市实验中学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崔新来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责任。学校严格履行相关责任,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合法合规、平稳有序。
   (二)学校严格按照划分区域招生,保障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含可以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就学。
   (三)学校保证严格审核,确保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划分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并长期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四)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五)学校依规制定招生简章,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时间及对象
   (一)招生时间:8 月 22日至 8 月 25 日。

   (二)招生对象:初中新生招生对象为已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三、招生区域

东至经一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南岸;商务中心区西至大岭南路,东至上阳南路,南至召公路,北至仰韶大道区域(含城市之巅)。

四、招生计划

12个班,每班50人,总计招收600人。

五、报名材料
   (一) 居住证明(房产证明)
    1.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等相关证明。

2.无房证明: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在主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房产的出具有效的无房证明,同时应出具祖辈房产证明。
   (二) 户籍证明
    户口本、 身份证(监护人)。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
    1.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2.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就业证明;
    3.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四)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符合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要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

(五)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和小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册、两张一寸照片

六、招生流程安排
    实行“网上预约登记、现场初认资格、系统预录信息、部门审验证件、公开招生结果”的招生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布招生简章

学校提前公布招生简章(含招生对象、招生区域、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流程、招生办法和所需携带材料等)。

(二)网上预约登记

8月20日8:00-21日12:00期间,家长登陆“线上三门峡”手机APP,根据学校招生区域、实际居住地、户籍信息等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招生批次,登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预报名学校、联系电话等信息,每名学生只能登记一所学校,学生家长要根据学校招生区域和本人实际居住地、户籍信息等如实选择学校、批次,登记信息。

(三)现场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错峰招生工作要求,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分批通知已网上预约登记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相关材料。为确保学生家长不扎堆,我校每半天通知到校学生家长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学生报名只能到校1名监护人。

    审核地点:实验中学启智楼1楼

    具体流程:材料预审→发号→领表填表→审验材料→登记、电脑录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1.第一批次(8月22日-24日)招生条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有主城区户口,其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实际居住;

    (2)有主城区户口,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主城区唯一居住地是学校区域内直系祖辈房产,三代同户籍同居住(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3)学校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华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符合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4)无主城区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实际居住。

2.第二批次(8月25日)招生条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主城区长期居住。

(四)网上招生录取

监护人在学校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录入信息。学校公布相应批次招生名单(含学生姓名、监护人姓名、户口地址、房产地址等)和空余学位;监护人可上网或到校查询招生结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所有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未入学确需在主城区就读的,可到各级教育部门申请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七、相关说明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在600个学位招满的情况下,将不再组织招生报名工作。每天早上8:00以前向社会公布截止前一天下午6:00招生情况及剩余学位情况。

    (二)符合第一批次招生条件的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8月24日下午18:00。逾期尚未报名的适龄少年,如有空余学位,纳入学校第二批次招生;如没有空余学位,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若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开始第二批次招生,时间为8月25日,坚持先到先招的原则,招满为止。

    (三)本着诚信原则,学生监护人提交材料要真实有效。严禁出示假证明、假户籍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对已报名学生实行退学处理,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四)不接收已经在其它学校网上报过名的学生。

八、措施保障

   (一)高度重视。学校成立校长崔新来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人员职责和监管责任,依据学校招生实际制定招生方案。

   (二)规范招生。认真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新增“大班额”,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宣传。学校进一步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

布招生简章,通过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

宣传政策和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

动,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好学校”的观念,理性

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四)做好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学校在招生前组织本校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主城区及本校招生政策,切实做到咨询有答复,答复有依据。

   (五)加强监督。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

   (六)落实责任。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彻底杜绝“大班额”现象。

招生咨询电话: 2787009  15036476220

网上预约操作咨询电话:19839866621

招生举报电话:0398-2787016   2816672

                                      三门峡市实验中学

                                      2023年8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