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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东风小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4 11:22 来源:三门峡市东风小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的规定,为了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 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教师)担任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级班主任及任 课教师为成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 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 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接受市教育局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学校要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值日教师或班主任 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 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 况进行记录。

    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和因病请假制度。每日将 师生健康状况及时上报,对因病请假师生进行登记和病情追踪,并将因病 请假师生的健康状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

    1.学生发现自己或同伴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 立即报告距离最近的任课教师,该名教师即为第一报告责任人;教师发现 学生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情况的,该名教师 即为第一报告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立即电话向政教处报告,等待政教处人 员将该名师生接送送至隔离观察室。

    2.政教处教师在收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对师生症状进行初步判断,如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立即将情况上报学校防控工作领 小组和市教育局。

    3.班主任或教研组长与家长、家属保持联系,跟踪落实患病师生确诊 情况,如患病师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 急机制,并将情况立即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和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