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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核

发布时间:2023-08-25 17:07 来源:育才小学

三门峡市育才小学师德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开展师德建设活动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育才小学师德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学校各科任课老师、各班班主任及其他的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评价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依据,学校测评、教师个人测评内容主要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家长测评、学生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形象、廉洁从教、勤恳敬业、为人师表等四个方面。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时间
师德考核与教师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每学年期末组织考核。
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考核小组
我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的50%。
    (二)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我校将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作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负责人及考核小组通过后实施。
    (三)组织评议
实行教师、学生、家长和学校综合师德评议制,测评总分为100分。

(1)教师自评(权重20%)。教师对照《育才小学教师师德自测测评表》进行自我测评,并提交师德自评总结。

(2)学生测评(权重30%)。学校利用信息化技术,按照《育才小学教师师德学生调查问卷》对教师进行无记名测评。

(3)家长测评(权重20%)。学校利用信息化技术,按照《育才小学教师师德家长调查问卷》对教师进行无记名测评。

(4)学校测评(权重30%)。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代表学校按照《育才小学教师师德学校测评表》,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全体教师进行测评。
    (四)综合评定
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评议情况对每名教师做出综合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提交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五)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并告知教师本人。公示期间,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复核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公布。
学校考核小组向所有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及考核结果,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25%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2)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3)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
    六、组织领导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要提高对师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把师德建设列为考核学校班子和教职工的一项重要指标,落实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度。
    我校要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我校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不定期严肃查处师德严重失范的教师。在考核中注意师德考核与绩效考核、教师管理的有机衔接,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
    七、特别声明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若出现家长投诉师德问题,一经查实即一票否决“师德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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