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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发布时间:2023-08-25 16:37 来源:育才小学政教处

三门峡市育才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

 

依据《三门峡市主城区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学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包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区域

东至上阳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建设路,南至和平路;以及东至弯道,西至上阳路,北至建设路,南至黄河路区域。其中东至上阳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建设路,南至黄河路区域为市育才小学和市六小共同片区,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学校报名。

三、招生计划

共300人。

四、招生地址

我校暑期正在搬迁至新校址(原育才中学),但今年招生地址仍设在旧校址(市陕源路中段,市新华书店斜对面)。

五、报名时间

1、网上预约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0日8:00-8月21日12:00。

请家长登陆“线上三门峡”手机APP,根据学校招生区域、实际居住地、户籍信息等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招生批次,登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预报名学校、联系电话等信息,每名学生只能登记一所学校,学生家长要根据学校招生区域和本人实际居住地、户籍信息等如实选择学校、批次,登记信息。请需要报名的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预约具体操作请参照《三门峡市育才小学招生预约使用指南》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8月22日8:30-8月25日18:00。

(每个学生的具体到校审核、报名时间,请家长在手机“线上三门峡”查看学校发送的短信信息)

六、招生批次及条件

(一)第一批次招生条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有主城区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实际居住。

需审核的材料有: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等相关证明。2、户口本。3、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有主城区户口,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主城区唯一居住地是学校区域内直系祖辈房产,三代同户籍同居住(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需审核的材料有: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等相关证明。2、户口本。3、身份证。4、孩子父母的无房证明(手机支付宝截图即可)。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符合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以市教育局提供的学生名单为准。

需审核的材料有:1、户口本。2、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第二批次招生条件

1.无主城区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居住。

需审核的材料有: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等相关证明。2、户口本。3、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有主城区户口,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的居住地是其直系祖辈房产,三代同户籍(非儿童与监护人唯一居住地,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需审核的材料有: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等相关证明。2、户口本。3、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第三批次招生条件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主城区长期居住。(第一、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符合第三批次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方可按程序报名)。

需审核的材料有:1、户口本。2、身份证。3、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4、居住证。5、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还需提供至少6个月的水电费和卫生费或物业费的单据。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七、审核材料

(一)居住证明

1.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等相关证明。

2.无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在主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房产的出具祖辈房产证明和有效的无房证明,证明时间有效期为一个月。

(二)户籍证明

户口本、身份证。(监护人)

(三)进城务工相关证明

1. 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2. 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就业证明。

3. 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四)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符合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要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

八、每天的报名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 15:00——18:00

九、报名流程

实行“网上预约登记,现场初认资格、系统预录信息、部门审验证件、公开招生结果”的招生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次(8月22日8:30—8月23日18:00)

1.符合第一批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

2.初审通过后,进行学生基础信息录入,经家长确认信息采集表无误后签字。

3.对外公示时,学校将在醒目的公示栏内公布第一批次招生名单和空余学位。家长可按公示时间到校查看。

【报名截止时间】8月23日18:00

【公示录取名单及剩余学位数】8月23日18:30

备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报名的,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二)第二批次(8月24日8:30—18:00)

1.符合第二批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

2. 初审通过后,进行学生基础信息录入,经家长确认信息采集表无误后签字。

【报名截止时间】8月24日18:00

【公示录取名单及剩余学位数】8月24日18:30

备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报名的,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三)第三批次(8月25日8:30—18:00)

1.符合第三批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2、具体报名办法:

①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先进行初验,证件齐全者发放与剩余学位相符的报名号,进行资格审查,剩余家长仍将发号,作为候补人选。

②学校将采取多种措施审验家长提供的各种证件,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空出来的报名号由候补家长递补,录满为止。

3. 初审通过后,进行学生基础信息录入,经家长确认信息采集表无误后签字。

【报名截止时间】8月25日18:00

【公示录取名单】8月25日18:30

备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报名的,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十、相关说明

1.重要提示:第一、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符合第三批次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按程序报名。

2、报名时,限1名监护人带孩子以及审核资料进校报名。

3、咨询电话 :15936895563、2597607(刘老师) 

4、举报电话: 2597613,举报信箱: 8921482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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