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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安全“十必须”》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教文〔2023〕155号
发布时间 2023-07-18 09:10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安全“十必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8 09:10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直属各学校:

为全面做好三门峡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三门峡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安全“十必须”》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7月15        

 

三门峡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安全“十必须”

 

第一条 必须严格落实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要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研判、亲自安排、亲自督导、亲自落实),相关责任人要做到“三个过硬”(即思想认识过硬、责任落实过硬、工作措施过硬),建立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出现问题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条 必须对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场所、路线、课程、项目等进行严格风险评估,督促研学机构定期做好安全自查排查工作,坚决做到“四个应尽”(即安防物资应有尽有、安全常识应讲尽讲、安全防范应做尽做、存在问题应改尽改),对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要坚决做好防范提升。

第三条 必须根据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方案制定地震、火灾、交通、食品安全、治安事件、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在内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第四条 必须提前对参加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培训,对带队老师、工作人员、车辆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防溺水、防滑摔、防踩踏等方面安全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增强师生的应急处突能力,坚决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惯性思维、严禁视而不见、严禁表面应付、严禁自以为是、严禁漠视生命)。

第五条 必须与有营运资质的运输公司签订用车协议和安全责任书,选取车况性能良好的车辆和驾驶技术娴熟的驾驶人员,并对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进行备案,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故障车和无营运资质的车辆。

第六条 必须选择安全可靠的活动线路,至少是县级以上公路或单向两车行驶的平坦道路,避开悬崖陡坡、崎岖险峻山路或村道。

第七条 必须提前掌握研学实践活动期间当地的天气状况,不得在狂风、暴雨、雷电、冰冻、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段组织相关活动,若提前收到极端天气预警信息,要果断终止研学实践活动。

第八条 必须对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人员集中场所、食宿场所进行安全巡查,重点巡查餐厅、宿舍、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

第九条 必须由校级领导带队开展活动,为每班配备不少于3人的随行教师或工作人员,必须安排掌握医务、应急知识的人员随队,携带感冒、痢疾、腹痛、过敏、外伤处理等常备药品,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疾病。

第十条 必须严格履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研前、研中、研后报告制度,活动前要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备审批,活动中要及时报告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后要对安全保障工作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作为下一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