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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教育系统规范校内交通安全十条硬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教文〔2023〕113号
发布时间 2023-05-25 15:28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教育系统规范校内交通安全十条硬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 15:28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推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强化落实学校第一责任人“四个亲自”“四个清楚”工作要求,深刻汲取5·23武汉弘桥小学校内交通事故教训,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教育系统规范校内交通安全十条硬措施》(以下简称“十条硬措施”),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至上标准,全面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校园内部交通安全纳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重点领域,从根本上解决校内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躬身入局、深入一线,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迅速将“十条硬措施”落地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023年5月25        

 

 

三门峡市教育系统规范校内交通安全十条硬措施

 

一、确保校内交通安全是校长事权履责的重要内容,是关乎师生安全的重大事项,校长是管控规范监督的第一责任人。

二、原则上不准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教师车辆要按照当地交管部门规定,自觉到就近设置的停车位或到公共停车位停车。

三、确需进校停车的,学校要结合实际,实行准入制度,在校园划定固定停车区(位),实行一车一证,人车捆绑,统一报备,不一致或没有报备的机动车辆不能进校园,确需进入,需要校长批准并登记在册。

四、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实行专线管理,规范划定标识线、限速牌等行车警示标志,严禁与学生抢行、并行,实行错峰错时行进,严禁越线开行。否则,按照一次违行一票否决的办法,取消该车再次进入校园的资格,并实行校长负责制。

五、学校要在规定机动车通道上加装摄像监控,并接入双重预防体系平台。依托双重预防平台预警功能,对于管控不力,处罚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提级处理。

六、加强校园机动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和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尤其是教师、管理服务人员等,严格遵守,严格管控,严肃惩戒,严防死守,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值班记录中。

七、校内车辆停放地方要做好安全提醒和物理隔离,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并加装风雨消防柜,提醒学生避免靠近,尤其是夏季高温天气。严格管理过夜车辆,严禁僵死车辆停放。

八、师生按照交规要求骑乘电动车,共享单车等,务必要带安全头盔,进入校园的电动车,按照机动车辆管理要求执行。

九、严格校车管理,按照“十个负面清单”要求严格履责,坚持黑校车零容忍。严禁寄宿制学校与客运车辆签订任何协议,严禁研学车辆进入校园。

十、对于无视校园车辆安全规定的,提请交管部门进行惩戒并建立教育行业黑名单,发挥双重预防平台预警功能,杜绝此车再行进入其它所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