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文章详情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扎实做好全市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教文〔2023〕64号
发布时间 2023-04-11 09:15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扎实做好全市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 09:15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落实4月3日全省、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扎实做好全市学生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学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和社会稳定,是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最基础保障。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学生安全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把当前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三管三必须”,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织牢织密责任链条,以“三线边控,隐患到人,清零放线,重组预警,提级研判,规避消除”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解到位、力量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不断提高学生教育和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全力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强化措施,织密安全防护网。

一要逐级签订防范承诺书。实行目标管理,逐级逐层次签订年度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承诺书(见附件),传导工作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二要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各学校要全面摸排、适时掌握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有心理障碍学生等重点群体,建立清单,“一生一策”,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动态化管理、常态化跟进,做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处置。

三要有效开展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时和师资要求,配足配齐教材及教育教学设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要定期组织开展生命教育、挫折教育讲座、主题班会等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尊重生命、敬畏生命。

四要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落实“四务必”和“五严禁”,即“务必看到隐患排查清单;务必看到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轨迹;务必看到隐患整改成效;务必看到应急处置措施和部署安排。”“严禁惯性思维、严禁视而不见、严禁表面应付、严禁自以为是、严禁漠视生命。”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弥补工作漏洞,提升防范和教育水平。

五要强化班主任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管理、服务和解惑,切实增强班主任在学生管理上的能力和信心,指导班主任在班级日常事务处理和学生管理中,真正体现出人性化、自主化、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和法治化。要建立班主任正常诉求机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班主任解惑的第一责任人,在工作和生活上,尤其是在处置重大风险隐患上,要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

六要强化落实家校共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谈话”制度,定期组织学校领导与家长、学校领导与师生、教师与学生的分层谈话,通过谈话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要面向家长,特别单亲家庭、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等重点家庭,通过家访、家庭教育宣传周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互动活动,引导家长在关注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同时,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人身安全。

七要加强部门联动。要充分发挥各相关专项工作组和政府部门职能作用,主动协调,在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护校安园、未成年人保护、防溺水、防欺凌等方面联防联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学生健康成长。

三、稳妥应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特别是在发生学生伤害事件后,要第一时间救治,尽最大努力挽救学生生命。发生死亡事件,要按照程序和要求,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突发安全事件情况。要在妥善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同时,做好其他在校学生和老师的心理疏导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关注涉事学生家长合理诉求,带着感情、情怀、智慧和责任,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坚决避免因个别偶发事件处置不当,发酵演变,引发更大的次生事件。

四、失职追责,严肃问题责任倒查。

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将学生安全工作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追责问责的重要内容。对学生安全防范工作能力不足、作风不实、担当意识不强等不适合担任学校校长、书记的,要及时予以调整或建议予以调整。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学校校园内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和市直各学校将《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4月14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安全法制科(621房间)。

 

附件: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承诺书

 

 

 

2023年4月11日       

 

 

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校(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扛稳扛牢政治责任,加强安全心理教育,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部门家校联动,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事故)的发生。如不能完成承诺内容,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