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教育系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及信息化工作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按照《全省教育系统落实党委网络安全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全省教育系统党委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豫教党[2019]119号)规定要求,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三门峡市教育系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及信息化工作情况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22日
三门峡市教育系统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及信息化工作情况考核办法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切实保障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安全重大风险,遏制网络安全重大事件。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教体局,直属各学校。
三、考核内容
对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包括: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网络安全通报及处理情况;网络管理情况;信息系统统筹建设及系统安全管理情况;终端安全管理情况;数据安全管理情况;网络安全宣传开展情况;网络安全人员培训情况。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三门峡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责任制及信息化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
四、考核方式
(一)常规考核
常规考核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年度自评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主要进行日常工作检查和动态监测,跟踪网络安全事件处置情况;年度自评由各单位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年终考核将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展,采用专题汇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直属学校全部检查,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将随机抽取辖区内1所学校进行检查。
(二)定量考核
定量考核采用百分制,按照《考核细则》量化打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到90分(不含)为良好,60分到80分(不含)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并造成严重危害的,直接评定为不及格。
附件:三门峡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责任制及信息化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