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文章详情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3-04
标  题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三门峡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教文〔2022〕33号
发布时间 2022-03-04 08:52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三门峡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08:52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相关中职学校:

为充分发挥高水平专业教师和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三门峡中等职业教育起高地,经研究,决定2022年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意义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是以我市中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骨干专业或特色专业为载体,由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等主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人员共同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技术攻关创新团队。技能名师工作室将为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引领学校专业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开展技术创新等方面提供新的平台。

二、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

(一)硬件标准。技能名师工作室原则上设在中等职业学校内,所在学校应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配套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二)人员组成。主持人1人;特聘顾问1-2名;成员6-8人,由学校和企业人员组成。

(三)名称和届期。技能名师工作室以某一专业和主持人命名,规范名称为“三门峡市中等职业教育xxx专业xxx工作室”。工作室实行届期制,每届4年。

三、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一)技能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能名师工作室所在中等职业学校应在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优化布局结果名单之中(见教职成〔2018〕1112号文件)。

2.申报专业应紧密结合当地及我市主导产业,体现学校的优势专业、特色专业,服务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需要。

(二)主持人申报条件

主持人1人。

1.主持人要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原则上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教育教学或本专业教学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且具备“双师”素质的教学名师、学术技术(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高级技能人才等。

3.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需至少具备1项下列条件:近3年内,有1年以上(可累积计算)在企业生产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每2年在企业参加不少于2个月的专业实践;近3年内,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市一等奖、省二等奖以上;近3年内,指导学生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市一等奖、省二等奖以上。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科研开发能力。需同时具备下列1项条件:近3年内,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或县市区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职业教育专业统编教材1部以上,或正式出版本专业具有高水平的校本教材1部以上;近3年内,在CN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

(三)特聘顾问申报条件

特聘顾问1-2名:教育领域专家,或企业高技能人才。特聘顾问需为熟知本专业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了解和掌握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积极支持、参与职业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在本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教育教学专家、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等。

(四)成员申报条件

成员6-8人,其人员组成结构为: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人员4-6人,企业人员2-4人。

1.学校人员

技能名师工作室应面向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吸收规定数量的从事相关专业的专业课教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参与人员不得超过70%。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上从教5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系列中级(讲师、中教一级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校级及以上专业骨干教师。

(2)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能有效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学习和顶岗实习,积极参加企业实践培训、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参与企业生产岗位工作或在企业兼职等。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3年内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形成成果,有多篇具备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公开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获奖。

2.企业人员

(1)企业人员单位应是服务当地经济主导产业并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积极支持、参与职业教育工作,与技能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长期保持校企合作的大、中型企业。

(2)企业人员应是企业较高层次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负责或协助企业运营管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本岗位过硬的专业技术,科研开发能力强,能够代表所在企业参与并指导工作室各项工作。

四、技能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技能名师工作室由主持人全面负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届期内技能名师工作室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加强重点专业建设。依托技能名师工作室,加强校校、校企及市县的交流与合作,带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学校发展。届期内制定专业建设标准,完成1项市级示范专业点建设。

(二)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引进行业企业的岗位技能标准和生产流程标准,根据职业资格认证标准,制定本专业培训标准,积极研发校本教材。届期内完成1项校级精品课程建设,1-3种精品校本教材开发。

(三)加强专业课教师培养。工作室成员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定期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安排教师参与企业实践,聘请企业优秀技师到学校兼职授课,不断提高专业课教师的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

(四)加强学生技能培养和创新能力培养。加强学生实训教学,积极与企业对接,引进企业生产技术项目,由教师引领,成立若干学生实践和科研兴趣小组,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五)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开展区域间、校际间、校企间的学术交流和技术研讨活动。届期内至少完成1项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形成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成果。

(六)推动信息化建设。借助学校数字化办公系统,建立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网络资源库和网络平台,将工作室的工作动态、制度建设、教师培养、优质课程、校企合作等各项工作信息和成果及时收录和发布,实现资源共享,带动本地及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七)探索和完善学生评价标准。以学分制管理体系为平台,结合办学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探索引进本专业的社会用人标准、岗位技能标准和企业评价标准,完善学生评价标准,加快学生向职业人的转变。

(八)不断加强校企合作。以工作室为纽带,大力推进校企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办校进厂、订单培养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不断推进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人才共育。

(九)积极参与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参与企业新产品研发、新工艺改进、科技开发项目等活动。在企业的技术指导下,届期内争取完成1-2个科技开发项目或生产流程改进项目等。

五、技能名师工作室的申报程序

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由学校和主持人所在单位联合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市教育局审核命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校申报。技能名师工作室由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申报,并遴选符合条件的主持人、特聘顾问和成员,每所学校限报2个工作室。申报专业应按照教育部最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专业大类中明确的专业名称申报(特殊专业未列入的可自行命名申报),工作室名称以某一专业和主持人命名,规范名称为“三门峡市中等职业教育xxx专业xxx工作室”,申报学校应填报《2022年度三门峡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报上级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

(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各县市区教体局对申报学校进行审核后,推荐报送到市教育局。

(三)市教育局审批命名。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实地评估、集中评审、网上公示,最终确定首批三门峡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并予以审批、命名。

六、技能名师工作室的组织与管理

(一)市教育局成立三门峡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职成教研室,负责组织、协调技能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所在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和支持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市教育局对认定的名师工作室予以适当经费支持,经费下拨到所在学校。学校每年用于工作室的图书资料、师资培训、课题研究、项目研发、调研考察、对外交流、专家讲座、企业实践等工作经费应不低于2万元(不含教育局支持的经费)。工作室每年要科学确定资金绩效目标,年度结束后向市教育局报送绩效报告,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成果等。

七、其他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技能名师工作室的创建工作,要将其作为推动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学校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条件和要求,真正把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选拔出来。

(二)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一经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将取消其5年内参评资格。

(三)对于批复成立的技能名师工作室,其主持人等成员如因工作变动脱离申报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需向市教育局申报备案。

(四)《2022年度三门峡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一式四份)、《2022年度三门峡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及电子稿(电子稿打包报送,名称标注为“XX市县区或XX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4月10日前报送到三门峡市教育局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温信军

联系电话: 2816628

电子邮箱:wxjsmxzz@126.com

 

附件:1.三门峡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室申报表

2.三门峡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


2022年3月4日

2233f.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