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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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单位名称:三门峡市教育局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31号

联系电话:0398-2816606

传真电话:0398-2816606

邮政编码:472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三门峡市政府副秘书长,三门峡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贾辉


领导班子:

(一)三门峡市政府副秘书长,三门峡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贾辉

负责教育局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建卢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局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国家安全、机要保密、信息宣传、统战、群团工作,局机关文明创建、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纪检监察和全市教育类社会组织等工作。

(三)党组成员、总督学:吉建辉

负责教育督导、教育发展规划、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合作办学、语言文字、招商引资、教育系统综合治理、法制教育、信访稳定、反恐、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反邪教、禁毒等工作。

(四)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张晓峰

负责市直教育基建工程建设、体卫艺劳、国防教育等工作

(五)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晓红

负责电化教育、教育装备、教育保险、学前教育、扶贫及脱贫攻坚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市教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选用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全市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落实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高等学校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与更名,统筹指导全市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八)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参与拟订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全市高等学校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协调、指导全市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新型智库的发展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育合作和交流。

(十三)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科 电话:281661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保密、新闻宣传、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督办查办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类社会组织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二)人事科(对外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电话:2816613)。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外教育交流合作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科(电话:2816617)。

统筹管理市级教育事业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制定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财政部门下达各类教育经费;负责机关财务开支核算及报账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全市教育系统的专项资金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中等教育事业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中职招生计划的核定工作;负责市教育局工作责任目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电话:2816673)

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负责指导中小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有关教育政策;负责中小学地方性教材的选定;统筹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科技教育和环境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建设、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

(五)学前教育科(电话:2816691)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全市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市级幼儿园分类办园标准,组织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认定工作;统筹管理学前教育保教工作,规范办园行为;负责全市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工作;协助开展学前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协调教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协助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

(六)三门峡市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电话:2816663)

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指导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职业院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指导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

(七)教师教育科(电话:2816618)

拟订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承担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负责全市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相关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教师培养基地建设;配合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八)安全法制科(电话:2816687)

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教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承担有关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指导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建设工作。

(九)高等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2816816)。

统筹管理全市高等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负责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档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以及用字规范化等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816607)

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起草市级教育督导报告;开展督学培训。

(十一)中共三门峡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816659)

承担中共三门峡市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教育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电话:2816608)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电话:2816603)

(十四)三门峡市教育考试中心(电话:2817366)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我市普通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对口招生)、成人高校招生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及中等专业学校计划来源编制工作;负责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全国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各类专业证书等非学历教育考试工作;负责全市招生考试信息技术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三门峡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三门峡市教师学生发展中心)(电话:2816626)

承担全市基础教育各学科(专业)的教学研究指导与服务;承担中小学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育评价新机制研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各学科(专业)教学的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中小学电化教育教学研究相关工作。

(十六)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电话:2816629)

承担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学研究、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事务性工作,承担师资队伍建设、技能大赛组织等工作;承担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终身教育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七)三门峡市教育资源保障中心(三门峡市电化教育馆)(电话:2932681)

承担体育、音乐、美术、劳动学科的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负责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音乐美术功能室卫生室和劳动教育基地建设及电教设备、体育器材等教育装备的配备与管理;负责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网络资源、教育科研网和校园网络建设和网络安全维护工作; 承担初中毕业生中招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考试事务性工作; 承担中小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学生健康教育、体质健康监测、国防教育、军训等工作;承担中小学生校方责任险、校服管理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承担学生资助管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八)三门峡市示范性综合实践中心

承担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实践事务性工作,承担中小学生学工、学农、学军、研学研修等社会实践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