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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本人须于2021年7月12日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三门峡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706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与宋会路交叉口银山大厦,联系电话:2775358。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按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三门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三门峡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 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六)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有效期在一年以内)。《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 (七)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两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提前贴在一张A4纸上,并在纸上注明姓名、认定学段学科和联系电话,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九)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交原件。
2021-07-14 09:4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