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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6-13 09:49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中小学生及儿童身体健康,依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三政〔2015〕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二、预警分级

根据《三门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5年2月3日发布)规定,我市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等级,预警颜色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1)Ⅳ级预警(蓝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以内重度污染,AQI日均值大于200的天气时。

(2)Ⅲ级预警(黄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及以上重度污染,AQI日均值大于200的天气时。

(3)Ⅱ级预警(橙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及以上严重污染,AQI日均值大于300的天气时。

(4)Ⅰ级预警(红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1天及以上极重污染,AQI日均值达到或大于500的天气时。

三、应急响应措施

(一)Ⅳ级预警(蓝色)应急响应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

(二)Ⅲ级预警(黄色)应急响应措施

中小学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阳光大课间等户外运动,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三)Ⅱ级预警(橙色)应急响应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直至临时停课。停止组织各类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并延期举行。

(四)Ⅰ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

四、应急响应措施指令发布、降级和解除

(一)市教育局根据三门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全市预警,发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预警。按照预警分级特征启动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应急响应措施、降级或解除指令。

(二)各县(市、区)教体局根据市教育局或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应急响应措施、降级或解除指令,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具体实施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直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具体实施工作。

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预警解除后,市教育局发布解除应急响应指令,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Ⅰ级预警应急响应在停课日当天解除或降级时,中小学、幼儿园次日恢复上课。

五、工作职责

(一)市教育局制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教体局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统筹协调重污染日举办的市级学生体育竞赛、各项活动延期调整等工作。

(二)各县(市、区)教体局根据《三门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当地应急预案,指导所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统筹协调重污染日举办的学生体育竞赛、各项活动延期调整等工作。

(三)各县(市、区)教体局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本级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努力降低因天气情况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的影响。各县(市、区)教体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确保主管领导、负责部门负责人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中小学、幼儿园应在各县(市、区)教体局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案,并在接到预警应急响应措施指令后启动实施。根据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智力运动项目。I级预警应急响应启动或解除后,应及时通知学生停课或恢复上课时间。中小学在停课期间,学校可通过校信通、微信、微博等平台,为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并提示家长看护好学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在预警响应期间校(园)领导、带班教师要确保通讯畅通,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六、附则

本预案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方法变更适时修改。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空气严重污染日应急预案》(三教文〔2013〕451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