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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教育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26 11:11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直教育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市直教育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附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表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第一部分  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三门峡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市政府组成部门,目前,教育局机关内设九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审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科、师资培训科、安全法治科、督导室等。另外根据工作需要还成立有教育工会、基建科、后勤科。
  教育局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二十九个,有机关本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个即市招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七个:三门峡市教学研究室、体育卫生工作站、财务核算中心、教学技术装备站、电教馆、职教成教教研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属学校二十个,其中高中3所:市一高、市实验高中、市外国语高中;初中6所:市实验中学、市外国语中学、市二中、市三中、市育才中学、市阳光中学;小学9所: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市第三实验小学、市外国语小学、市阳光小学、市育才小学、市东风小学、市崤函小学、龙湖小学;幼儿园2所:市实验幼儿园、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直教育部门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人员编制2668名,其中行政编制33名,参照公务员编制15名,全供事业编制2601名,自收自支编制19名,在编在册职工2523名。
  (三)部门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2.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3.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的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4.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5.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6.管理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育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7.负责市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的制定和下达。
  8.负责管理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9.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报批的有关工作。
  10.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11.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直教育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三门峡市招生办公室、三门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门峡市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三门峡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三门峡市教育局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三门峡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三门峡市电化教育馆、三门峡市教育局体育卫生工作站、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三门峡市实验高中、三门峡市第一高级中学、三门峡市实验中学、三门峡市外国语中学、三门峡市第二中学、三门峡市第三中学、三门峡市育才中学、三门峡市阳光中学、三门峡市实验小学、三门峡市第二实验小学、三门峡市第三实验小学、三门峡市外国语小学、三门峡市阳光小学、三门峡市育才小学、三门峡市东风小学、三门峡市崤函小学、三门峡市龙湖小学、三门峡市实验幼儿园、三门峡市第二实验幼儿园预算。

第二部分  市直教育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83,621,2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7,731,214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3,500,000元,其他收入300,000元,上年结转结2,090,000元。2018年支出预算383,621,214元,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5,993,782 元,占79.76%;商品服务支出20,791,276元,占5.4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792,156元,占3.34%;项目支出44,044,000元,占11.48%。主要项目有:师资培训、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语言文字工作、教育督导及奖励专项、校长培训、新课程培训、基础教育、教育事业和教育经费统计、体育艺术卫生活动、信息技术教育、民办教育、高中招工作经费、学校校园维修、教学设备购置、教学业务费、未入编教师工资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83,621,2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7,731,214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3,500,000元,其他收入300,000元,上年结转结2,090,000元。

增减变化:收入比2017年收入决算数514,638,500元减少131,017,286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政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的增长。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83,621,214元,基本支出339,577,214元,占88.51%,项目支出44,044,000 元,占11.49%。

增减变化:支出比2017年决算数519,262,100元减少135,640,886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政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的增长。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41,595,214 元,财政拨款支出341,595,21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731,214  元,其中:财政拨款341,595,214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2,078,000 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058,0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市直教育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7,731,214,其中:人员经费318,785,93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精神文明奖、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791,276 元,主要包括: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支出28,154,000 元。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45,362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299,914元。主要原因:教育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财务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运行费747,494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197,868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直教育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067,277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直教育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2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维修费。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市直教育部门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2018年,市直教育部门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4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zip

附件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zip

附件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zip

附件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zip

附件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zip

附件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zip

附件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zip

附件8: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