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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教育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7-03 16:59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第一部分  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三门峡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三政办[2015]88号文件规定,教育局机关内设十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计划财务审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科、师资培训科、安全法治科、督导室等。另外根据工作需要还成立有教育工会、基建科。

教育局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三十个,有机关本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个即市招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七个:三门峡市教学研究室、体育卫生工作站、财务核算中心、教学技术装备站、电教馆、职教成教教研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属学校二十个,其中中专1所即三门峡中专;高中3所:市一高、市实验高中、市外国语高中;初中6所:市实验中学、市外国语中学、市二中、市三中、市育才中学、市阳光中学;小学9所: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市第三实验小学、市外国语小学、市阳光小学、市育才小学、市东风小学、市崤函小学、龙湖小学;幼儿园2所:市实验幼儿园、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二)人员构成情况

教育部门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人员编制2843名,其中行政编制33名,参照公务员编制15名,全供事业编制2713名,自收自支编制79名,在编在册职工2633名,离退休人员1024名。

(三)部门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2、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3、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的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4、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5、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6、管理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育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7、负责市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的制定和下达。

8、负责管理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9、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报批的有关工作。

10、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11、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23,613,268 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7年支出预算323,613,268 元,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5,186,713元,占72.68%;商品服务支出21,502,713 元,占6.6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666,842 元,占7.62%;项目支出42,257,000 元,占13.06%。主要项目有:师资培训、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语言文字工作、教育督导及奖励专项、校长培训、新课程培训、基础教育、教育事业和教育经费统计、体育艺术卫生活动、信息技术教育、民办教育、高中招工作经费、学校校园维修、教学设备购置、教学业务费、未入编教师工资等。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23,613,268 元,基本支出281,356,268 元,占86.94%;项目支出42,257,000 ,13.06%

2017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245,276元,2017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578,724元。主要原因:教育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财务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7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 4,113,572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3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40,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教育支出:是指三门峡市教育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三门峡市教育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三门峡市教育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活动经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件下载: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件下载: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附件下载: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件下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下载: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件下载: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下载: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