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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育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4-21 11:09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三门峡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三政办[2015]88号文件规定,教育局机关内设十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计划财务审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科、师资培训科、安全法治科、督导室等。另外根据工作需要还成立有教育工会、基建科及财管中心。

教育局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二十九个,有机关本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一个即市招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七个:三门峡市教学研究室、体育卫生工作站、函授站、教学技术装备站、电教馆、职教成教教研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属学校二十个,其中中专1所即三门峡中专;高中3所:市一高、市实验高中、市外国语高中;初中6所:市实验中学、市外国语中学、市二中、市三中、市育才中学、市阳光中学;小学8所: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市第三实验小学、市外国语小学、市阳光小学、市育才小学、市东风小学、市崤函小学;幼儿园2所:市实验幼儿园、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二)人员构成情况

教育部门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人员编制2819名,其中行政编制34名,参照公务员编制15名,全供事业编制2689名,自收自支编制79名,在编在册职工2606名,离退休人员1008名,其中离休人员11名,退休人员997名。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牢固树立“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工作的永恒主题、是教育工作者的生命线”两大理念,以持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为总抓手,以“夯实德育之基、强化课程引领、构建高效课堂、突出因材施教、加强教学管理”为载体,以“持续深化‘三项改革’、继续实施‘四项工程’、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如期完成项目建设、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支撑,奋力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的工作目标。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60666845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60666845元,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2069778元,占62.2%;商品服务支出13908767元,占5.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0229800元,占15.4%;项目支出37717000元,占17.1%。主要项目有:师资培训、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语言文字工作、教育督导及奖励专项、校长培训、新课程培训、基础教育、教育事业和教育经费统计、体育艺术卫生活动、信息技术教育、民办教育、高中招工作经费、学校校园维修、教学设备购置、教学业务费、未入编教师工资等。

2016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3013763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教育支出:是指三门峡市教育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三门峡市教育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三门峡市教育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活动经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教育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下载:教育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明细表(按功能分类)

附件下载:教育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下载:教育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原因

附件下载: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

附件下载:财政拨款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

附件下载:财政拨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