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杨顺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传统文化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对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市教育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从以下三方面作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课程设置要求:各中小学校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课程计划,所需课时在学校课程中统筹安排。小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中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4课时。
二是师资配备要求:各中小学校要选配具有一定优秀传统文化基础的在职教师,通过培训后转岗从事优秀传统文化教学或兼职承担教学辅导工作。城市学校和农村规模较大的学校要配备优秀传统文化专职教师,其他学校要配备兼职教师。
三是用书配置要求:各中小学校选用经河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由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等单位共同编写出版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本(小学6册、初中3册),作为我市中小学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用书。每所学校按每个年级班数进行配备:一个年级4个班以下的要按1个班级人数配备,5-8个班的按2个班级人数配备,9个班以上的按3个班级人数配备。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教育活动,如“小小百家讲坛”“寻访红色足迹”“墨香书法展示”等,融入仰韶文化、老子文化、黄河文化等教育内容。并通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深入仰韶文化博物馆、三门峡庙底沟博物馆、函谷关历史文化旅游区、三门峡市博物馆、虢国博物馆等场馆,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提升中小学生的文化自信,厚植爱祖国爱家乡的家国情怀。
感谢您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