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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基础教育科
成文日期 2024-06-11
标  题 关于对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三教〔2024〕43号
发布时间 2024-06-14 17:15

关于对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4 17:15 来源:基础教育科

卢微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增加我市普高学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三门峡市共有普通高中23所,综合高中1所。公办17所,民办7所。在校生4.052万人,教职工5307人。

一、国家层面,力推普职比大体相当政策

1.20023月,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指出“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 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

2.200510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明确“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

3.20145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指出“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总体教育结构更加合理。

4.20173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 年)》( 教基〔20171号)指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包括“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5.20191月,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国发〔20194号)规定:要“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 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二、河南省层面,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适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2225号),提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协调发展,适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教育厅按照职普协调发展的原则和落实“职教20条”厅地备忘录中明确的比例要求,参照各地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数、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情况,下达2022年各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任务。其中三门峡普通高中招生任务和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分别为:138808785

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66号),提出“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适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要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原则,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

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46号),提出“科学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按照《2024年各地(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数(参考)抓好落实工作,确保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三、三门峡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持续扩大

2023年至今,新建普通高中4所,新增灵宝市中等专业学校综合高中1所。2023年录取率达到73%2024年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提出要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我市今年招生计划增加了684人。

下阶段,我市将根据结合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在思想上破冰,在行动上突围,在改革上发力,在发展上突破。有序增加招生计划,深入挖掘现有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