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答复
郭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国家政策,高中属于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四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除此之外,不得违规自设津补贴。
近年来,为进一步增加教师活力,我省为教师增设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地方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等,列入绩效工资进行发放,提高了教师待遇。我市在按照省定标准执行的基础上,班主任津贴比省定标准提高了200元。
下一步,我们积极与人社、财政部门协调,向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相关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代表们对三门峡教育的关心和厚爱,感您们对三门峡教育的良好建议,谢谢!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