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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教育局财务审计科
成文日期 2023-07-14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三教〔2023〕80号
发布时间 2023-07-14 09:19

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4 09:19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财务审计科

郭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寄宿制普通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国家政策,高中属于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四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除此之外,不得违规自设津补贴。

近年来,为进一步增加教师活力,我省为教师增设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地方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等,列入绩效工资进行发放,提高了教师待遇。我市在按照省定标准执行的基础上,班主任津贴比省定标准提高了200元。

下一步,我们积极与人社、财政部门协调,向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相关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代表们对三门峡教育的关心和厚爱,感您们对三门峡教育的良好建议,谢谢!

 

20237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