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俊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教师队伍老龄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补充新鲜血液是关键”的建议
2021年,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核定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豫编办〔2021〕162号)有关要求,三门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重新核定了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之后,中小学教职工总体超编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可继续入编,按实际超编人数核增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退3收2进1”,直至中小学教职工减少到按标准核定的编制以内;相关县(市、区)可通过自然减员、压缩中小学教职工和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等多种措施,积极稳妥消化超编教职工,在消化任务完成之前新招聘中小学教职工和特岗教师的,须事先制定招聘计划,按程序报省委编办审核。
2023年,根据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和编制空缺情况,经向编制部门申请同意,市直和各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1名。招聘工作完成后,将能有效缓解我市中小学师资紧缺问题,促进教师结构更加合理,更好地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流动是活力”的建议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一项通过改革教师编制、岗位设置、绩效工资管理和完善教师聘用、退出、激励和权益保障等机制,推动各地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配置和管理,促进县域内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综合改革。实践证明,“县管校聘”改革是各地解决区域、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重要举措,对于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河南省教育厅和三门峡市委、市政府的科学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豫教人〔2021〕45号)文件要求,三门峡市教育局主动担当改革主体职责,与市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于2021年9月联合印发了《三门峡市中小学“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三教文〔2021〕213号),对“县管校聘”改革做出了部署,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改革,并明确灵宝市作为三门峡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县,于2021年率先启动。
2022年暑期,三门峡市所辖各县市区均完成了县级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的印发,按照改革时间点和路线图,如期完成改革,推进了优质资源均衡配置,优化了学校学科教师结构,激发了广大教师工作活力。
三、关于“激励是动力”的建议
市教育局一直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政策开展职称、晋级晋岗、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工作。2021年教师节期间,专门设置了“青年教师标兵”荣誉,用于表扬奖励优秀青年教师,激发他们的教学激情。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