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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020-0003-2026-001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6-05-12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三教〔2026〕18号
发布时间 2026-08-20 09:23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8-20 09:23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尊敬的杜琳、周瑞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生育支持体系提振我市生育水平”的提案收悉。您对我市出生人口下滑、少子化趋势严峻的现状及成因分析深刻透彻,提出的构建全链条支持体系建议系统全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提案中涉及教育领域的内容,经认真研究,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教育支出,减轻家庭负担方面

近年来,我局始终致力于扩大学前教育普惠面,切实降低家庭育儿教育成本。一是落实免保教费政策。20259月起,我市全面落实大班幼儿免保教费政策,秋季学期,下达专项补助资金2783.6万元,覆盖全市313所幼儿园,惠及大班幼儿22314名;本学期,我局持续积极争取上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目前已拨付各幼儿园1583.372万元,切实减轻了家庭入园经济负担。二是探索对多孩家庭的倾斜支持。在全面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困难家庭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我局正积极探索针对按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的保教费减免具体措施,力争在学前教育阶段对多子女家庭给予更大程度的费用减免。同时,我们将密切关注一孩家庭的实际需求,在政策设计中统筹考虑,逐步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

二、关于增加服务供给,发展普惠托育方面

针对“推动托幼一体化,鼓励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的建议,我局积极配合卫健委,充分发挥幼儿园在场地、师资、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积极探索托幼一体化发展新路径。一是以试点先行引领模式创新。2025年,我市陕州区成功入选河南省“托幼一体化”改革试点我局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统筹指导陕州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通过全面摸排基础条件、遴选9所符合发展需求的园所、建立标准化评估机制、组织专业团队实地指导等方式,协助园所完成场地改造、设施升级与玩教具配备。目前,陕州区9所试点园(2所公办、7所民办)全部取得托育资质并启动招生,为全市托幼一体化发展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二是以经验推广扩大服务供给。在总结陕州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及时向全市推广,截至目前已推动26所幼儿园开设托班,新增普惠托位1220个。同时,市级层面加快推进原育才小学改扩建为三门峡市托幼中心项目,目前已进入施工阶段,建成后将新增公办学位360个,进一步发挥以点带面、逐步铺开的示范效应。

三、关于推行“长幼随学”,便利家庭接送方面

您提出的“长幼随学”建议,对于减轻多孩家庭接送负担、促进子女亲情陪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局已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中作出相应安排。目前,我市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对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实行“同校优先”原则。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同一家庭多个子女可申请优先安排到同一学校就读,切实解决家长因子女分处不同学校而产生的接送困难。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申请流程,提升政策落地的便捷性和透明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构建生育友好型教育环境,是我市教育系统服务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职责。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持续降低教育成本。在落实好现有免保教费政策基础上,加快探索对多孩家庭的保教费减免具体办法,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

(二)加快托幼一体化建设。总结推广陕州区试点经验,推动更多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积极参与。配合卫健委,力争三年内实现全市普惠托位数量显著增长,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可靠的托幼一体化服务体系。

(三)完善“长幼随学”政策。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转学工作机制,简化申请流程,确保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政策便捷、高效落地。同时,逐步在公办幼儿园层面推行“长幼随园”政策。

(四)加强部门协同与宣传引导。积极配合人社、卫健、妇联等部门,在保障女性权益、宣传积极婚育观念等方面形成合力,共同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我局将继续把构建生育友好型教育环境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回应家庭育儿困难,为提振生育信心、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贡献教育力量。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2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