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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020-0003-2025-004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6-16
标  题 关于对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三教〔2025〕45号
发布时间 2025-07-01 17:27

关于对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01 17:27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尊敬的严万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召公岛幼儿园收回办为公办幼儿园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市委编办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成立现代服务业开发区,该区人口逐年上升,学前教育适龄儿童也日益增多。而该区至今尚无一所公办幼儿园,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儿入优质公办幼儿园的需求。

三门峡市教育局非常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同时全面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实施要求,扎实做好政策衔接与配套准备,统筹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均衡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三门峡市教育局对三门峡召公岛幼儿园依法依规进行改制,将其办为普惠性幼儿园。

感谢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56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