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就《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到我市开展立法调研
为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督导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根据立法的程序和规定,10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治安率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到我市,就《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开展立法调研。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省教育厅总督学李金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胜高参加活动。
12日下午座谈会上,我市就教育督导工作经验和做法、问题及建议3个方面作了汇报。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市直相关部门、部分县(市、区)教体局、学校相关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围绕《条例》涉及的督导运行机制、机构与职责、队伍建设、条件保障、结果运用、责任督学管理等问题提出了建议。13日上午,调研组一行深入到灵宝市特殊教育学校、第四小学等进行调研,实地了解学校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特色课程、师资配备、法治校园建设和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实效等情况。
调研组指出,出台省级《条例》,填补了我省在教育督导方面的立法空白,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有助于推进我省教育督导法治建设,有助于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深入落实,有助于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是落实全省教育“十四五”规划,推动河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有效举措。这次到地方开展立法调研,既是规定程序,也是想最大限度征求意见,充分吸收良好经验,群策群力,共同把《条例》制定好。调研组指出,三门峡市教育督导工作扎实有力,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希望继续创造更多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调研组表示,这次三门峡市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对立法调研十分有帮助,调研组将积极认真吸纳调研成果,抓紧修改完善条例,努力把条例制定得更科学、更完善、更实用,推动条例早日实施。
省教育厅副总督学张怀君,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处长李岸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根星,市政府副秘书长贾成伟,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聂红超,总督学吉建辉,灵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黑素妮,副市长高延军,教体局局长段建强等参加上述活动。